征集憋屈莫成新憋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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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7日 14:57 紅網 | |||||||||
有理卻最終還是輸掉了官司,這著實讓消費者備感憋屈。從即日起到3月12日,中消協將向消費者征集十大“憋屈”維權故事。(《新京報》3月5日) 不用多說,誰都明白,中消協的這一“創意”指向的是即將到來的“3.15”。按照慣例,當天一定還會舉行個晚會什么的,現場直播,讓當事人或通過鏡頭或直接面對億萬電視觀眾,講述關于維權的“咱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好多年了,成功者講過了,失敗者也講
申明一下,我這么說,并沒有任何詆毀中消協,詆毀“3.15”及其晚會的意思。事實上,自“3.15”消費者權益日設立以來,各級消協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作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績,通過包括電視媒體在內的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維權”意識深入人心,“維權”也成為了老百姓口中出現頻率較高的詞語之一,這個成績是不容否定的。 可問題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是隨時可能存在的,那么,幫助消費者維權、宣傳有關維權的知識也就應該是一項長期的常規的工作,而不只是在某個特定日子前后才需要的。當然,我也相信,即便是在“3.15”時曝光的各類侵權現象,公布的各類不合格產品名單等等,實際查處都是在平時進行的,并非是為“3.15”而為之。但是,既然工作已經做了,又何必留到“3.15”來公開呢?從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需要本身來說,此類公開自然是越早越好。 具體到此次的征集十大“憋屈”維權故事,目的當然是通過消費者講述自己在消費過程中經歷的憋悶,揭露不公現象,評點“霸王條款”。但既然“憋屈”存在,為什么不在平時收集材料,而在“3.15”就要到來的幾時天里匆忙征集呢?從電視晚會的需要、從宣傳的需要來說,征集“十大”無可厚非,通過公開報道,一些令消費者“憋屈”的不公正條款或許也能得到改變。但是,對于未能入選“十大”的“憋屈”者呢?是為他們繼續助威、出力,還是不再問津?對消費者而言,本已遭遇“憋屈”,遇到此次征集,自然會讓他們燃起許多希望,但如果因為不能入選“十大”也就被置之不理,豈非讓他們產生新的“憋屈”? (稿源:紅網) (作者:劉楚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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