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作品不宜入選中學課本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04日 07:38 中國青年報 | |||||||||
夏青文 新的中學生語文書中,首次選入了金庸的《天龍八部》和王度廬的《臥虎藏龍》片段,兩者合成一個單元———“神奇武俠”。此《讀本》于去年11月第一次出版,并向全國發行。
我認為把武俠小說引入中學生教材殊為不當,很可能給中學生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其一,在武俠作品中,差不多都宣揚善惡因果報應,帶有濃厚的迷信思想。 其二,武俠小說中宣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復仇,帶有野蠻與殘忍味道。比如教材中節選的那部分:阿紫被丁春秋弄瞎了眼,聽到蕭峰來了,便高喊:“你快挖了丁老賊的眼珠出來”!如此報復心態,對價值觀尚在形成中的中學生而言,會引起什么反應? 其三,與現代法治格格不入。法治社會的正義更多地體現在司法之中,金大俠的“中國人最需要俠義精神”,其實是把個人俠義泛化為社會正義,而個人是沒有權力去處置另外一個人的生命、健康的。現代社會,正義的訴求離不開居中的裁判,只有國家機關才有對個人制裁的權力。 另外,之所以說個人的俠義之舉要不得,應由相應國家司法機關彰顯正義,還因為法的另外一個價值:程序。如果沒有正當的程序,僅憑個人好惡就宣揚是非,像洪七公大言不慚:“我一生殺了兩百多個人,但他們都是大奸大惡之徒”,如此個人主觀判斷、斷然處置他人生命的思想,看不到社會機制的作用,恰恰是對正義的諷刺,只能帶來社會混亂。 司馬遷寫“游俠列傳”時,高度贊賞了游俠們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但同樣引用了韓非的話,認為他們“俠以武犯禁”,從來都是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