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長因遼寧阜新礦難下課僅僅是個開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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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5日 10:04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康勁 2月14日,遼寧阜新礦業集團孫家灣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在國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為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責任,嚴肅紀律,國務院決定:遼寧省主管工業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省長劉國強停職檢查。遼寧省政府也于24日宣布,遼寧省政府決定阜新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梁金發停職檢查。(據《江南時報》)
在孫家灣礦難10天后,在事故原因和責任有待近一步查明的時候,遼寧省副省長劉國強即被國務院宣布停職檢查,這在近年來的事故問責處理中,力度之大,措施之嚴厲,可謂前所未有。但是,一些跡象也表明,副省長的“下課”或許僅僅是一個開始。 說是“開始”有這樣幾層含義: 首先,劉國強可能不是惟一被問責的高級官員。有關方面對孫家灣礦難始終使用“特別重大”的提法。大家知道,在安全生產事故的官方定性中,因死亡人數的不同,“重大事故”是一個概念,“特大事故”又是一個概念,而“特別重大事故”則是一個很少使用的最嚴重概念。2004年11月28日,陜西陳家山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66人。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事后宣布,“11.28”事故是我國自1960年平頂山龍山廟煤礦死亡187人的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之后,44年來我國煤炭行業最大的一起安全事故。剛剛過去70多天,遼寧阜新孫家灣“2.14”瓦斯事故的死亡人數就達到了214名,“創造”了一個新的礦難記錄。有許多經驗告訴我們:對于“天字第一號”事故,其處理措施,絕不會墨守成規,礙于情面。 其次,事故責任處理的范圍可能有所擴大。國務院這次派出了由監察部部長李至倫為組長的國務院事故責任處理小組,并提出了要對這起事故進行認真調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的具體要求。其“規格”之高在以往是沒有的,不僅顯示了國務院處理事故的決心,而且這樣高級別的事故責任處理小組,也有利于進一步追查其他高級官員的失職,不僅地方政府的“監管”失職,要查,國家有關部委的“監察”失職,可能也要查。國務院顯然是意識到,自去年四季度以來,國有大型煤礦連續發生3起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僅僅追究技術性的個別人為因素,不動大手術,煤礦安全生產的被動局面是扭轉不過來的。 第三,孫家灣礦難之后,可能帶來更多制度性的變革。在常務會議上,國務院已經決定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升格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同時專設由總局管理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這種機構的調整,在今后不僅可能帶來人事上的變動,也將有利于逐步形成更具權威性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執法體系,有效防范煤礦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在劉國強被停職檢查的消息傳出后,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應松年認為,此次國務院對阜新礦難以及去年密云踩踏事件等的責任追究,為將來建立更加科學嚴密的法制制度提供了可供借鑒參考。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聲音。近年來,有關行政問責應當納入法治化的建議,始終是人大政協“兩會”上的熱點話題。孫家灣礦難的發生和目前國務院的積極處理,在下月召開的全國“兩會”上無疑都會成為熱點。目前,有關法規雖然規定了重大責任事故應依法追究主管負責人的相關責任,但對于應該如何追究,以及具體追究到哪一級并沒有明確規定。孫家灣礦難之后,對有關行政問責方面的相關立法工作,能否產生推動作用,這個問題同樣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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