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的藩籬是歧視性政策的溫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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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24日 09:31 新京報 | |||||||||
3年前,新疆戶口的王女士和京籍男友結婚,未婚先孕在北京生子。根據相關規定,孩子3歲后可隨父辦理北京戶口。但今年在辦理孩子進京戶口時,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必須到北京市公安局法醫鑒定檢驗中心做親子鑒定(2月22日《北京娛樂信報》)。 相信不少“局外人”對這則消息會感到不解。據有關規定,對兒童進行戶口登記時,證明孩子身份的法定文件是由醫療衛生機構作出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作為“人生
據介紹,要求未婚先孕者做親子鑒定,是為了防止一些人將他人子女冒充自己“未婚先孕”的私生子女入戶,避免有人鉆政策的空子。 但是,這個理由根本站不住腳,存在諸多問題:其一,這種做法涉嫌違法。它無法從現有法律中找到任何依據。 其二,涉嫌對外來人群的歧視。如果說,外來的“未婚先孕”者可能鉆政策的空子,其實所有孩子的出生證明都可能通過醫院而作弊,難道讓所有父母在為孩子入戶時都做DNA鑒定嗎? 其三,損害政府信譽。國家衛生部門授權相關醫療保健機構填寫的孩子出生證明,戶口登記部門對孩子父親身份懷疑,實際上是對國家授權的另一個部門———醫療衛生部門的懷疑。這種懷疑在很大程度上沒有必要,也會一定程度地使政府權威蒙受損失。即便這種懷疑有道理,也應該是兩個部門之間的調查對證,公民只有配合調查的義務,沒有自己尋找證據來判斷政府部門工作的責任。現在,政府部門的工作失誤由公民個人承擔其代價,只能使政府威信受損。 其四,無端給公民增加負擔。據報道說,一個DNA鑒定要3600元,這個花費是相當高的,那么這個成本究竟應該誰來承擔?執法部門懷疑公民鉆了政策空子,而公民已經提供了合法的身份證明。如果執法機關懷疑這個證明,無疑需要證據,而這個證據只能由執法者自己來取,因此費用不能讓公民承擔。 其五,無端涉入公民私人領域。“未婚先孕”是否違背中國目前的公序良俗暫且不論,其無疑屬于私權領域,因此,政府部門沒有權力通過執行公共政策直接或間接地對此評判和干預。這種在孩子入戶時把“未婚先孕”者區別對待的做法,無疑既是一種歧視,又是一種侵權。 其六,執法作風“前恭后倨”。我們承認戶口登記部門的出發點可能是好的,就是絕不讓一個人鉆“政策的空子”。但是,所有的政策都會有空子,沒有空子的政策是不可能制定出來的,它只存在“烏托邦”里。我們既然有制定政策的勇氣,就要承擔這個制度帶來的一切后果。 我們既然允許外地孩子可隨父親遷入北京,就要大大方方地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可能。這種“前恭后倨”的執法作風,我們經常能夠領教。比如,某些低保政策,一方面規定低收入者可以領取,同時推出各種苛刻要求,家里不能養狗、不能使用手機等。再比如某些助學貸款,一方面規定貧困學生可以借貸,但同時又設置門檻百般惜貸。 歸根結底,這個荒唐的政策之所以能夠出籠,一方面暴露了目前戶籍政策的藩籬已經到了拆除的時候了,這個大前提不改革,各種荒唐的小政策還會層出不窮。 另一方面還暴露了一些大城市執法者自負的心態。比如之前有人就擔心“假如十三億人都跑到北京來,那怎么辦”,因此“建議”大城市必須扎緊口袋,進行人口甄別,搞“準入制”。現在,這樣的政策和心態都需要改一改了,否則人們會用腳投票的。如果這種荒唐改不了,那么我就建議,讓天下所有的孩子入戶時都做DNA吧。 □樊夫(北京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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