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克軍
南京市客管處22日召集各出租公司負責人開會,布置開展出租車營運服務專項整頓工作,整頓車容車貌,嚴處拒載、宰客等行為。會上,省市領導談到南京出租車時紛紛搖頭,表示拒載、宰客等客運歪風不剎實在不行了。而分管城建的副市長戴永寧更是親歷3次拒載,無奈笑稱:的哥可能不認識市長。(2月23日現代快報)
我相信,如果的哥“認識市長”的話,肯定會是另外一種結局,但市民呢?我不知道一個副市長打的的幾率有多大,如果他沒有碰見倒也罷了,既然“有幸”撞見了3次,為什么就不能“重視”一下而非要等到“專項整頓”的時候才“笑稱”出來呢?還有那些“紛紛搖頭”的省市領導,他們之所以堅信“不剎實在不行了”,肯定也是深受其害或者早有耳聞。既然如此,那為什么非要把這個問題拖到“實在不行了”才去整頓呢?
不拒載、不繞行、不宰客,計價器完好,按規定標準收費,應該說是出租車行業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而現實是:元旦3天南京市客管處平均每天接到投訴35起,春節期間僅拒載一項投訴就達103件,占全部投訴量的52%。面對這么多投訴,我想如果不是有關部門懶政的話,早該接到一起處理一起了,完全沒必要再等來這么一個“專項整治行動”。當然,我不否認“專項整頓行動”中透露出的政府的決心和工作智慧,但我搞不明白的是,我們的政府部門為什么總喜歡把問題“做大”了再管呢?一起起現實的投訴放著不去理會,等到“實在不行了”,再大張旗鼓地搞什么“自查自糾階段”“明察暗訪階段”“督察整頓階段”,有意思嗎?如果我是出租車司機,肯定連做夢都該笑了:以前的宰客行為我“自查自糾”過了,你規定“整頓期間企業的違章率達4%以上的將責令企業停業整頓”,在你“明查暗防階段”我注意一點就是了,你“督察整頓階段”還能督察出個啥?當然,“專項整頓”不可能永遠“專項”下去,等這陣風過去之后,咱該咋著繼續咋著,反正偶爾一兩個投訴你也不會太放在心上。
我想,這不能不說是城市管理者和決策者的最大失敗:不注重問題的及時妥善解決,而完全寄托于“專項整頓”這樣的“打包式”處理。在這種管理思維的作用下,就只會出現副市長“幸運”被拒載而不督促治理、省市領導“紛紛搖頭”卻非要等到“專項整頓”時才驟然驚呼“不剎實在不行了”的局面。可我想問,如果你們早一點行動,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嗎?
看似義憤填膺的斥責有些時候其實毫無威力,看似轟轟烈烈的“專項整頓行動”其實遠不如善待每一個投訴。這個道理應該不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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