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私有化:一箱奶粉就撬動執法經濟天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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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4日 11:04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北京 郭松民 河南省鄧州市工商局的執法人員與該市衛生防疫站的執法人員,為了一箱有質量問題嫌疑奶粉的“查處權”,居然當街廝打,直鬧到110出面(見2月3日《大河報》)。 我覺得,兩家表面上是在爭“查處權”,實際上是在爭“罰款權”,而能不能罰到
從本質上說,“執法經濟”其實是一種公共權力的“私有化”。公共權力本質上是應該為公共利益服務的,但是,它一旦和執法者直接的經濟利益掛鉤,法律的天平就必然發生嚴重的失衡。執法者在執法時,首先考慮的也就不再是公共利益,而是部門利益或個人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公共權力的行使通常就不再有利于公共利益,恰恰相反,它往往會以損害公共福祉來為自己牟利。近年來,在許多地方出現了這樣奇特的現象:罰沒款收入在各項經濟指標中增長最快,但假冒偽劣以及“黃賭毒”等卻仍然層出不窮。調查發現,這些丑惡現象正是執法人員為了保持罰沒收入而故意“放水養魚”留下來的。 提出“執法經濟”的最初動機,可能是為了調動執法人員的積極性,其理由是“有了好處就會更加積極地執法”。但在實踐過程中,“執法經濟”很快就背離了制度設計者的初衷,變成了“沒有好處就不執法”或者“只要有好處就可以亂執法”。結果不僅難以實現提高執法效率的初衷,而且還敗壞了執法隊伍的風氣,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形象。試想一下,兩支執法隊伍為了一箱奶粉大打出手,這和兩名閑漢為了爭奪地上一枚硬幣的“先發現權”有什么兩樣? 要對“執法經濟”釜底抽薪,就應該盡快糾正將罰沒收入和執法人員的經濟收入掛鉤的錯誤做法,同時通過擴大公眾參與,以及輿論監督等渠道,來建立對執法人員新的激勵機制。不如此,則執法人員當街互毆的鬧劇還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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