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企業家自殺中該反思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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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4日 11:02 人民網-江南時報 | |||||||||
1月下旬,大陸兩位企業家相繼自殺的事件被多家有影響的媒體深入報道。而由此激起的各種討論,已經不僅僅局限于企業界。 山西鑫龍稀土磁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恩龍留有遺書,據報道,其中主要說到政策變化快、負擔過重、銀行的貸款和朋友的借款無法如期歸還,上門討債的人很多等等。西安金花集團副總裁、副董事長徐凱沒有留下遺書,而現在人們多相信他因陷入個人感情上
真正說來,任何自殺都是無法破解的謎局,人們根據種種跡象而構建的解釋,只是對現場的一種想象性的逼近。從這個角度來理解,趙恩龍的自殺,比徐凱的自殺引起輿論更大的關注。趙恩龍的自殺給了人們進行社會性討論的更大可能,由他的命運很多人可以有機會生發自己關于政策、企業經營環境、企業發展道路以及民企所面臨的生存壓力的見解。 但在另一方面,即使我們相信趙恩龍的死是“經濟大環境與企業小環境結合”所導致的悲劇,那么其中“大環境”和“小環境”各有多大程度的影響,也值得細加辨剖。大環境,有宏觀調控、產業政策、貸款政策、民企生存壓力、政企關系、地方商業文化氛圍等等;小環境有企業經營及管理、企業發展方向與現實、企業家的人際關系網絡等等。如果從趙恩龍的自殺而推斷責任主要在于宏觀調控導致資金鏈斷裂,或者民營企業受到了宏觀調控的壓制,可能是過于簡單了。 從報道上看,如果說國家宏觀調控對趙恩龍的企業會產生不利影響,主要也是因為趙恩龍的企業本身有太多的問題,擴張過快、管理混亂等等。可以說,趙恩龍的企業雖然成長很快,但早已在資不抵債狀態之中,大量貸款被消耗。鑫龍的問題因為宏觀調控而集中暴露,難道不是理所應當的嗎?如果鑫龍能夠因寬松的貸款而繼續得到資金,問題不斷積累,最終會形成怎樣的局面? 這樣講,并非責備死者,只是說明趙恩龍自殺悲劇,不能簡單歸咎于宏觀調控。趙恩龍的企業陷入困境,也不只是趙恩龍自身的原因。例如地方政府為了稅收而扶持鑫龍不斷做大,例如銀行貸款審查的隨意,例如宏觀調控事實上對民企有更大的沖擊等等,都是鑫龍迅速陷入困境,從而使趙恩龍在經營上無以為繼的原因。宏觀調控到底是否必要、是否收到好效果,我沒有足夠的知識進行判斷,盡管我同意上面所說的問題應當解決,但并不覺得從這些問題可以推導出宏觀調控有問題的結論,不認為趙恩龍自殺證明對一個問題叢生的企業給予無限貸款有什么合理性,我想民企、國企的平等待遇應當是享受到同樣規范的貸款條件,而不是共同濫用銀行資金。 無論企業發展有怎樣的問題,企業家的自殺都是悲劇。雖然現代企業制度就是要強調資產責任,然而經濟責任并不需要以生命來承擔,“資本家跳樓”絕非責任制度的方向。 劉洪波,湖北人,評論家,著有雜文集《文化的見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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