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輕視另一種關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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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31日 10:46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馬賽克 據新華社1月27日消息,日前,深圳市出臺的人事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規定,事業單位的職員聘用及聘任實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任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監察職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
在我看來,這一規定屬一種可使單位負責人避嫌的預防性措施,有助于防止出現任人惟親等等現象。的確,由負責人的妻子(丈夫)等親屬擔任隨身秘書,或擔任本單位要害職位,就難免在決策或經濟上存在“合謀搗鬼”的危險。因而,深圳市的控制性規定對于預防領導干部隊伍中可能出現的不正之風以至其它腐敗行為,有明顯的積極意義。 然而,筆者的看法是,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僅僅有這個回避制度,并不足以遏制某些單位負責人的胡作非為。道理很簡單,稍微“明智”一點的人,一般都不會輕易將自己的妻子(丈夫)等人安排在大家所關注的要害位置上。因為,那不僅會讓群眾對其任人惟親的做法難以服氣,反而會對某些敏感問題盯得更緊。若稍有不軌,就很容易露餡。因而,在很多單位的人事安排上,搞“聲東擊西”的情況比較普遍。這樣一來,在旁人眼里,單位的秘書或財務人員跟領導并未扯上任何親姻或裙帶關系,而背地里,那深厚的“關系”倒可能勝過真夫妻———有的領導干部,跟自己的秘書或財務人員所干的勾當,不是竟連自己的妻子也被長期蒙在鼓里嗎? 再進一步看,某些單位負責人胡作非為,大搞腐敗活動,又有幾個是跟其家屬聯手的?因此說,深圳市的這個規定,是用人機制上的一種積極探索,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但是,說到預防腐敗,還必須有配套的措施。 我認為,在實行關鍵職位回避制的同時,更不可忽視那些非夫妻關系之間的“非常關系”。因為這樣的“非常關系”一旦結成,既有牢不可破的同盟性,更有難以識破的隱蔽性,其潛在危害自不待言。那么,倘若僅僅在夫妻關系不擔任關鍵職位之后,就以為能夠杜絕“聯手作案”的可能與條件,顯然屬于盲目樂觀了;倘若不將監督的目光盯在那些非同尋常、特別微妙的“關系”上,并及時發現其中的貓膩,恐怕其結果更令人觸目驚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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