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務招待實名制的幾點擔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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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8日 11:57 紅網 | |||||||||
公款吃喝盛行、鋪張浪費嚴重,一些地方公務招待中的巨大漏洞和不正之風已經越來越為老百姓所痛恨,成為社會焦點和百姓熱議的話題。正在參加省“兩會”的江西政協委員許小歡建議,基層應逐步推廣公務招待的“實名制”,認為此舉能有效地根治公務招待中諸如管理松懈等一系列問題。(據2005年1月27日《現代快報》) 許小歡委員建議將公務招待置于陽光操作之下,明確招待的范圍和標準、定期公布
首先,關于招待的范圍和標準。對“吃財政飯”單位而言,招待費標準如何確定,什么樣的人員可參加公務接待,雖然可能并沒有一個或上墻或成文的標準和制度,但實際的操作時卻都會有一本特別清楚的帳。同級單位如何,縣里來人怎樣,省市領導又是什么對策,負責接待的都會心知肚明,絕不會不加區別,糊涂對待。如果一定要明確具體的范圍和標準的話,那完全可能是舊樣的翻版,原來怎樣還是怎樣。要是超出了標準,那誰還沒有個特殊情況,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嘛! 關于具體有哪些人員參與招待。這本是個靈活度、空間度極大的問題,主賓、主賓的隨從人員、主陪、主陪的隨行人員……這其間當然必須由主管領導審批把握,絕大多數情況還得由具體的某一個或某一些專門負責接待工作的同志現場的調度。這也自然造成實際操作時較大的運作空間,而這也往往是“實名制”鞭長莫及的所在。 再說,“實名制”真能對公款吃喝者有多大的制約作用?一個字:難!公款吃喝常常是一種大眾行為,你很難將可能的責任具體落在哪一個人的頭上。有領導的審批、默許,甚至只要具體辦事人員的點頭,這就已經是名正而言順的事了。至于定期公布招待費用,讓群眾進行監督,那都是自家單位的事了,關起門來好說話,又能有什么擔心呢。 其實,安徽省早在2003年6月就由省紀委會同省監察廳、財政廳聯合下發了一個名為《關于嚴禁公款大吃大喝、嚴格招待費管理的實施意見》的文件,其五項規定的第二條就是“公務就餐一律實名登記”。安徽省的規定還包括了定點就餐、三單合一、定期公布等多項配套措施。當時這一舉措引來好評如潮,我不知道現在這一規定具體實施的情況如何,它又在多大程度上遏止了公款吃喝中的不良風氣。但從該《實施意見》發布后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后續報道來看,大概結果是不甚理想的。 公務招待中的不正之風當然是要好好地糾正,這里我覺得該引入的是獨立的第三方的介入,如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的真正發揮作用。對屢禁不止、明知故犯的人員,不單要“封”他們的嘴,更要他們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這樣才行! (稿源:紅網) (作者:朱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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