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亮被開除背后的契約化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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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27日 09:57 新京報 | |||||||||
1月26日,國家游泳中心召開新聞通氣會,宣布對奧運跳水冠軍田亮作出除名決定。隨后,田亮以一封公開信回應,后悔與無奈的情緒摻雜其中。 由田亮,我想到了著名的足球運動員貝克漢姆,這個長著英俊臉龐的英格蘭球員參與的各類商業活動之多,恐怕令田亮望塵莫及。其實,現在不管是國家游泳中心,還是其他競技體育中心,都一定程度上允許管轄的運動員參與各類商業活動,但前提是要征得體育管
沒有“程序正義”,沒有一個白紙黑字的契約,一種涉及兩方的行為就可能造成一方說了算,這對另一方不公平。在競技體育與商業市場同樣發達的歐美,行為的契約化被貫穿于每一個環節。比如,在歐洲足壇,國家隊無權使用球員的單獨形象。英格蘭國家隊要想讓貝克漢姆為他們做宣傳,就必須搭配其他幾位球星,因為球員的合同里規定,有貝克漢姆的照片必須是合影,人數不能少于4人。 “檢討不夠深刻”、“社會負面影響不小”這些字眼充斥整個事件,正說明國家游泳中心和田亮之間對商業行為的參與度存在重大分歧,當初沒有契約消弭分歧,反而使得雙方沿著自己認定的解釋口徑越走越遠。而開除決定與公開信的推出,必將造成雙方的分歧擴大化;同時,公眾面對此事件,也會莫衷一是。 隨著商業經濟與競技體育結合得越來越緊密,國家游泳中心也好,整個體育總局也罷,恐怕最終都要面對市場的問題:既然商業行為是純粹市場化的,那么,就必須以市場化原則下的契約來約束與管理這種商業行為,而不是以計劃管理模式去套用在市場行為上。 □畢舸(廣東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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