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時評:官官相拆凸顯公力員行政倫理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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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10日 18:34 人民網 | |||||||||
人民網/青山 陜西省咸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名副支隊長,因不滿西安三橋收費站對其收費,竟命令多名交警在西(安)寶(雞)高速路入口處封閉交通達數十分鐘。 這起事件,引起過往司機和當地群眾的強烈不滿,大家措辭嚴厲地抨擊這個副支隊
在我們身邊,這樣的事并不鮮見。不少掌權者不僅有“官官相護”情結,也信奉互相拆臺的威力。高速公路不給交警面子,交警就用“封路”讓你難看;審計部門審財政問題,財政部門就在資金上卡你;稅務部門查電力部門賬,人家以控電、停電相還,等等,你敬我一尺,我回報一丈;你找我麻煩,我讓你難堪。對這些有違“官德”之為,僅靠道德譴責是不夠的。如果交警部門利用國家賦予的職權,在某個路段上,以種種“正當”理由,檢查過往車輛,雖然很多人都明白這個副支隊長的行為,很大程度是為了發泄對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的不滿,是一種泄私憤,但由于有執法外衣為庇護,從目前法律法規制度上,還很難追究其責任。 其實,官官相護、官官相拆、以權謀私現象,不為我國獨有。有關資料顯示,美國、英國、日本等市場經濟體制相對成熟的國家,在完善權力運行體制時發現,公權之所以能被私用,自由裁量度太大是土壤,但要減小這種權力自由裁量度,又不利于公權的正常運行。如何避免掌權者利用合法的自由裁量權,以權謀私?于是,他們從“人性之惡”的哲學理念出發,設計了一套以公正為核心價值的行政倫理規范體系,不僅從道德上約束官員,更從制度上約束和限制行政官員的自私自利行為,使之不僅要依法行政,還必須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平衡權力和權利的關系。 放眼世界,國家公務人員倫理要求法規化已成為一種大趨勢。最近一段時期,國內不少學者和專家,積極呼吁結合中國國情制定自己的行政倫理責任制度體系,把行政倫理責任的理念,融入到公務員立法與各種法律法規的制定、完善與實踐中,以完善的行政倫理價值觀、行政倫理規范和行政倫理選擇機制,提升“官德”,最大限度地降低濫用自由裁亮權的概率。這些建議,頗有見地。只有把自律與他律有機結合,這些官老爺們才不敢、不能以公權泄私憤,“合法封路”的鬧劇才不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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