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0村民告不倒村支書 白條是普遍現象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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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9日 10:02 人民網 | |||||||||
舉村舉報 仍被無罪釋放 歲末年初,本報收到一封發自青海省海南州貴德縣格爾加村的控告信,信中歷數了該村原村支部書記喇占山在任10年間,隨意更換出納會計、隨意打白條、侵占村集體資產等村霸行徑,并稱,縣、州都曾成立聯合調查組,前后5次查賬,時間達3年之久,其間還因喇占山潛逃在外,縣公安局實施網上追逃,將其抓獲,但今年州人民法院卻以證據不足將其無罪
青稞灘:213萬元征地款哪兒去了? 青稞灘是格爾加村以西10多公里外的一片沼澤灘,村民們懷著造福子孫后代的愿望,從1990年起,在喇占山的號召下,男女老少齊上陣,對青稞灘進行開發。 頭3年,格爾加村的村民們以出義務工的形式在青稞灘上共開荒造田560多畝。連老人、孩子和殘疾人也都派了義務工。喇占山作出硬性規定:不干義務工,要么交錢,要么收回承包地。 現年60歲的村民李鳳蘭說,當時喇占山要求每戶不論老少每人必須出21個工,我當時帶著自己十多歲的兒子開荒,開荒特別艱苦,夏天皮膚都曬掉皮了。 時任村委會副主任的王正福回憶說,當年群眾積極性很高,帳篷扎得滿山都是,架子車都是大家從沒有路的山嶺上抬過去的。 村民牟學義說,1992年開始種莊稼,凡是收割機收不了的地都是農民出義務工收,這樣一個人一年上了50個義務工,“苦吃的實在太多了!” 村民們說,青稞灘在村民的共同開發下,很快就產生了效益,但這些實惠村民們卻從未享受到。 從1991年到1993年,青稞灘小麥每年均有14萬斤入庫,但據2001年底貴德縣紀委、縣審計局、縣農業牧區經營管理站聯合檢查,發現原村委會已將40多萬斤小麥低價出售。 對此,時任村委會司機的馬明忠說:“我記得那時小麥都是8角一斤,喇占山賣成了3角,中間差價哪兒去了不得而知。另外,我看見喇占山把小麥拉到牧區換牛羊,換回的牛羊再送給頭頭。” 從1994年開始,青稞灘的小麥入庫和銷售,喇占山就再沒有對村民公開過賬目。青稞灘560畝土地此后數年收獲的小麥糧款無賬可查,而且糧、款都不知去向。 格爾加村原會計王森林說,村里的賬務都是喇占山一人說了算。喇在任時頻繁更換出納,用的都是外村人,2000年~2001年,喇占山甚至自任出納,村里的財務收支只有他一人明白。 在青稞灘問題上,村民反映最強烈的是213萬元征地款的問題。從1995年開始,由于李家峽水電站開發安置移民,格爾加村開發的青稞灘被政府征用。到2001年,560多畝土地已被陸續征用完畢,村民卻分文未見征地款。 現任村支書治良明對記者說,2002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時,我村出納沈翠蓮曾拿出喇占山私自領取51萬元的條子,這是1999年縣安置辦轉入我村的部分土地補償款。后來由于檢察院對喇占山的公訴敗訴,此事不了了之。由縣上劃到村里的青稞灘土地安置費有213萬元之多,這一部分集體收入我們不知去處。 村賬一半票據是白條 記者看見一疊1998年村財務開出的白條。注明日期為1998年11月11日的一張領條上,寫著“今日喇書記領5萬元存折”,領款人:王廷蘭(喇妻)。這張紙條上僅此內容,存在用途不明、無經手人、喇占山或出納沒有簽名的“硬傷”。據清查,格爾加村1991年至2001年的賬目十分混亂,有50%的票據是白條。 青海保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報告指出,格爾加村存在內部牽制制度失控問題,書記喇占山身兼不相容職務,造成出納只管記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由喇占山自己經辦收支的狀況。 據2002年2月9日調查組對格爾加村賬目的初查結果表明,格爾加村磚廠總投資104余萬元,其中村委會投資64.8萬元,以喇占山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40萬元,總支出卻達90余萬元。此外,喇占山還于2000年和2001年在村委會賬上報銷手機及話費1.2萬余元、汽油及修理費1萬余元。這些都是以白條形式支取的。 調查組還查實,村辦南園旅社只有845平方米,系土木結構平房20間,卻前后花去近85萬元;村里的二運公司只有磚混結構房屋25間,原村委會10年來用于該公司辦公室及房屋的修建費用高達100余萬元;1997年,村民以義務工形式用集體名義修建了一座加油站,10天后,喇占山就將其變更到個人名下經營,理由是,加油站是貸款修建的,集體沒錢還銀行貸款,他自己愿意出資還貸。而實際上當時青稞灘的征地款已陸續到賬…… 據村民反映:2000年,格爾加村原村委決定在村里修建磚廠,并規定,全村每口人出20個工,完不成任務每個工扣20元。又是家家戶戶老少出動,當年10月磚窯投產。因為磚廠有喇占山的部分個人投資,磚廠具體由喇占山經營。 建磚廠時,由于路途較遠,喇占山定下由村委出錢,村民用私人手扶拖拉機拉人到工地,每天給包車費25元。當時出車的張正林和王正忠對記者說,我們其實是白忙活了,喇占山還欠著我們550元和700元的包車費。喇占山欠我們村民錢的事非常普遍。 王正忠還氣憤地告訴記者,2001年他與兒子給磚廠燒磚,燒了50天,1300元的工錢卻一直沒領到。最慘的是當時磚廠雇用的50個外地工人,最后喇占山只說了一句磚廠沒掙到錢,工錢就被賴掉了。 村民們圍著記者說:“磚廠的賬為什么當年不公布?磚廠的義務工不能白干,那可是大家用血汗干出來的。” 激起格爾加村民憤的還有喇占山的惡行。村民李文清向記者哭訴了他哥哥的不幸。他說,喇占山與他嫂子私通后,他哥哥多次找喇占山評理,遭到喇家人幾次毒打,以致精神失常,父母咽不下這口氣,相繼去世。 “白條是農村的普遍現象,沒什么可大驚小怪的” 2001年8月,村民們開始集體上訪。同年11月,全村42名黨員中有31人聯名要求罷免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喇占山。12月,貴德縣紀委和縣審計局對村賬目和村民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2002年1月,在第一次查賬的基礎上,有關部門又組成由主管副縣長任組長的調查組進駐格爾加村。 同時,省檢察院要求貴德縣檢察院將此事查清。此后,縣檢察院、縣公安局也先后組成過專案組。 2002年底,縣檢察院以喇占山涉嫌貪污、挪用公款正式立案,并于11月20日將潛逃西寧的喇占山抓獲。 但是,2004年3月,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喇占山無罪,理由是: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去年4月,氣憤至極的村民偷偷地在縣政府門口掛上“白對聯”,感嘆天理何在。對于此事,現任村支書治明良說:“喇占山被判無罪我們村民想不通。” 負責偵查喇占山一案的貴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指導員仁欠說,我們當時查賬,從賬面上可以比較明顯地看出喇占山在2001年任職最后一年,有大量報賬、沖賬、毀賬的跡象,村賬務與喇占山的個人賬務混為一團。 村主任馬進祥說,喇占山在任10年里為謀私利,用集體財產作為銀行抵押擔保,至今,這些貸款所堆積的債務已成為我們村最大的經濟負擔。 提起喇占山,遠近十里八鄉的人都知道格爾加村出了個“喇百萬”,有人對他總結過,“膽子大、沒文化、葉子麻(青海方言,意為厲害)”。貴德縣委副書記乜元壽則說,他1994年在任河西鄉黨委書記時,曾目睹過喇占山為村委會墊資17萬元。喇是為村里的發展出過力的。 記者見到喇占山本人的時候,他向記者出示了一份他為村子發展所做貢獻的記錄單:開發青稞灘興修水利設施和電灌站、建村級幼兒園、修磚廠、建旅社,農民人均收入上漲,村黨支部和村委會多次被評為雙文明先進單位,其本人也是海南州九屆、十屆、十一屆人大代表,省八屆人大代表和縣第八屆政協常委。 喇占山對于目前的糾紛問題解釋說是某些人對他的誣告和侮辱。他還告訴記者,白條是農村的普遍現象,“沒什么可大驚小怪的”,而李文清哥哥變瘋是因為他們家的人都是神經病,所以才導致了他哥嫂兩人的離婚。 海南州:還要等最后的審計 對于一審判決無罪的結果,青海省海南州審理此案的主審法官董萬祥和刑事庭庭長何生勇說,由于本案時間跨度太大,要查清從1992年到2002年的賬目,喇本人既當會計又當出納,財務也未公開,難度很大。前后曾經5次查賬,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查賬就有3次,其中“五聯會計師事務所”和“保信會計師事務所”所查結果有很大不同,但我們判決時依據的是有司法鑒定資格的五聯會計師事務所的結果。喇占山被判無罪后不能超期羈押,因此就在去年3月將其無罪釋放。 海南州檢察院副檢察長汪千對記者這樣說,“出現這樣的結果,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我感到很內疚,也感到社會壓力太大,當時150多名村民聯名告,誰都感到這里有問題,但決定權在法院”。 記者拿到一份由貴德縣上報上級部門的匯報材料,其中稱,2004年8月18日,海南州有關領導來到貴德縣,與該縣負責人一起赴格爾加村,經與矛盾雙方協商,同意向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解決矛盾。目前,民事訴訟的司法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但是,由于喇占山長期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尤其是后期,一人身兼書記、會計、出納等多個職務,村級財務極其混亂,調查取證工作難度很大,這是造成糾紛調處和案件審理進展緩慢、多次出現反復的主要原因。 海南州政法委書記徐維恭說,喇占山人很能干,但財務不公開,自己的企業、資金和村辦企業、資金交織,使用混合。今年6月開始重新查賬,這次是第6次查賬,州上重新聘請了有司法鑒定資格的青海省大正會計師事務所,結果要到2005年1月底才能出來,到時候一定會給大家一個公正的答案。(記者 劉芳)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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