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講話掏錢買:拷問政府信息公開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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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1月04日 09:18 中國經濟時報 | |||||||||
張貴峰 2004年12月2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首次集中公布了62個國務院部門75位發言人名單及聯系方式。——對于這一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強化政府信息公開責任的重要舉措,社會各界給予了廣泛的積極評價,認為是“按照新聞要求邁開的第一步”,有利于“透明政府”的建設。(《新京報》2004年12月30日)
然而,上述“第一步”,究竟落實得如何? 29日,在河北秦皇島召開,由中國煤炭運銷協會承辦的2005年度全國重點煤炭產運需銜接會上,出現了這樣的怪事:2.5萬人參與、備受關注的全國性會議,竟然開得近乎神秘:不僅沒有對任何新聞媒體發出邀請,會議組織者甚至還“關照”與會者不得接受采訪,不僅如此,有關部委領導在會議上的講話材料一概不向媒體提供,如果想要,必須50元一本掏錢買……(《京華時報》2005年1月2日) 顯然,在這次會議上不僅本應及時到位的新聞發言人杳無蹤影,也嗅不到半點信息公開的味道,何以如此?是因為這里涉及事關國家安全等不便公開的信息?似乎不太可能,從會議名稱上看,不過在煤炭產運調度方面,而且,2.5萬參與的盛大規模,也不符合秘密會議的一般規格,更重要的是,如果會議信息真是秘密、不能公開的,何至于出了錢就可以購買?那么,是因為會議的組織者不知道有信息公開、新聞發言人一說?國務院新聞辦的新聞發布會不是在前一天才開過嗎? 如此看來,合乎邏輯的解釋只能是,有關會議組織者并沒有把信息公開太當一回事,借公共信息斂財的意識強,而無償滿足公眾知情權的意識異常淡漠。無疑,這種意識淡漠,與公開、透明的政府行政品質是格格不入的,因此,其損害的不僅是一次具體的信息發布的質量,更是政府服務公眾的行政形象本身。 對于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此前曾有論者指出,必須加強發言人的新聞意識,即要保證相關政府官員在工作中尊重以時效性和客觀性為基本特點的新聞規律。但是,透過上述秦皇島會議現象,筆者以為,新聞意識之所以在會議組織者身上嚴重欠缺,更關鍵的可能還在于,這種應然的新聞意識背后缺乏強力的責任追究制度做支撐。因為很明顯,任何意識都不可能憑空產生,所謂“存在決定意識”,作為體現信息公開責任的新聞意識,自然也不例外。如果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為基礎,單靠當事者的自覺,顯然無法保證這種意識和責任的真正到位——會議新聞被組織者公開拿來牟利,這里,新聞意識當然不是沒有,而是扭曲了。 正是基于這種考慮,今年以來,深圳、珠海等不少地方將接受新聞采訪、輿論監督作為政府必須履行的責任之一,否則相關人員將被追究責任,無疑,這些有益的做法,值得國家在完善包括新聞發言人在內的信息公開制度時,加以借鑒,從而使體現政府責任意識的陽光、透明品質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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