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亂抓人也不能襲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7日 13:45 紅網 | |||||||||
警察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受到群眾干擾甚至襲警搶奪嫌犯的新聞時有報道,而聚眾鬧事的情節大多千篇一律,帶頭鬧事者以“警察亂抓人”為晃子,煽動不知情的群眾襲警奪人。如此惡劣的現象如今又上演了,據報道,南寧市合浦縣公安局掃管派出所兩名民警執行公務途中,發現一名潛逃多年的兇殺案嫌犯,將其擒獲,不料嫌犯親屬煽動不明真相的村民一同襲警,搶走了嫌犯。(見12月26日《現代快報》)
打擊犯罪行為,確保一方平安,是警察神圣的使命,警察執行公務是在履行神圣的職責,毫無疑問必須受到法律保護,任何人、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應受到干擾。作為老百姓,應當自覺站在正義一邊,支持、配合警察執行公務,那種受他人指使、煽動而阻攔警察抓人做法,是一種不理智的盲從行為,而以暴力手段從警察手中搶奪追捕的嫌犯更是錯上加錯,說輕一點屬于妨礙執行公務,說重一點是一種嚴重的襲警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必將為自己的一時沖動付出慘痛的代價。 誰也不敢保證警察不會抓錯人,但即便是抓錯了人,不論是故意還是無意,作為百姓應當以大局為重,阻攔不可取,襲警更不應該。須知,一旦讓真正的嫌犯逃脫,不僅延誤了警察抓捕時機,而且客觀上造成了養虎遺患、助紂為虐后果,最終受害的還是咱老百姓。退一步說,警察果真抓錯了人,老百姓完全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合法途徑向警察要人,要相信正義的天平決不會偏向邪惡一邊,無辜被抓的人和有意錯抓的警察會得到公正、妥善處理。 公民富有正義感是件好事,但在警察執行公務時,言聽計從,盲目聽信他人煽動,就不是什么明智之舉、正義之舉了,“警察亂抓人”也不能襲警——切記這一點! (稿源:紅網) (作者:李忠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