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值得稱道的人大否決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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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1日 08:59 中國經濟時報 | |||||||||
李甘林 今年年初召開的杭州“兩會”上,當時杭州市政府向市民作出承諾:今年的物價漲幅指數(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指數,下同)將被控制在“2%以內”。12月,杭州市政府以今年全國糧價上漲、能源原材料短缺、電力、醫療政策性調整等原因,“完成年初確定的價格調控目標難度極大”為由,申請人大允許政府將年初承諾的2%改為3%,但這一請求被人大
據悉,這一請求在國內尚無先例,然而,我卻認為這個先例開得好,值得稱道。 眾所周知,年初制定工作目標是我國各級政府的慣例。但由于多種原因和不可預見性因素,如非典事件、流行病爆發等都可能影響各級政府年初工作目標的完成。按照傳統做法,為了使政府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說得過去,到年底,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會同當地人大協商,修改年初工作目標,使目標更接近政府首長意圖,取得皆大歡喜的效果。也許,這在一些人看來,修改幾個數字也沒什么了不起,從根本上來說,四大家的總體工作目標不都是一致的嗎?不都需要體現黨委的工作意圖嗎? 其實,這些想法錯矣。四大家總體工作目標確實是一致的,但各有分工不同。政府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而人大則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的遵守和執行;具體說來就是審查和決定地方的經濟建設、文化建設和公共事業建設計劃和執行情況,監督本級政府和兩院工作;撤消本級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等等,這是憲法確定的人大、政府工作職責劃分,必須得到切實執行和完善。因此,人大通過政府工作計劃,檢查和評議政府工作是對政府工作的支持,同時,不同意或撤消政府的某些不適當的議案也是人大對政府工作的一種支持。 就拿杭州人大否決政府更改年初的目標這事來說,杭州市政府認為引起市場物價變動的不確定因素很多,比如“第三季度我市受到高溫及臺風氣候影響”。這份特殊的議案,得到了人大常委們的肯定,認為這體現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和務實。但最終常委會卻接受了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的書面意見,即“不調整原定目標為宜”。在肯定政府工作的同時,人大又充分行使憲法賦予人大的否決權,應該說,這是適當的和對政府工作監督的有效形式。 當然,人大否決政府議案并不同時否決政府所作的工作,而是善意指出修改數字毫無必要,這就促使政府在來年的工作中更周詳地制訂政府工作目標,對政府工作實事求是,不摻水分,如實地把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報告給人大,報告給全市民眾。此舉應該說更能獲得人大和民眾的認同。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的人大工作之所以難以得到群眾的認可,除了一些人大片面理解與黨委保持高度一致的認識錯位以外,我以為,很大程度上還在于一些人大機關沒有很好地、充分地行使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各項法定權利,不敢或沒有大膽行使人大監督職責,更不愿否決政府提出的不適當的議案或決定。 現在看來,杭州市人大否決政府修改年初工作目標的議案,無疑開了國內人大工作的先河,相信這一否決能夠更好地促使政府不斷改進工作,杜絕虛假政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執政能力、科學決策能力,提高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把政府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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