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廉政保證金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20日 11:12 紅網 | |||||||||
作者:易其洋 從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的兩個“發達地區”——杭州市下城區和寧波慈溪市將進行公務員“廉政保證金”制度試點,通過經濟手段遏制官員腐敗。據悉,按照正常升遷,一個公務員從踏入機關到處長這個職級上退休,可一次性拿到近30萬元。(12月13日《現代金報》)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來一片質疑和反對聲。筆者仔細閱讀新聞,有幾點疑問,說出來,求教于方家: 一是,“廉政”是否也有級別之分?據杭州市下城區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廉政保證金”制度的主要制訂者之一朱鐘毅介紹,廉政保證金制度主要以公務員個人負擔為主,單位則按照一定系數貼補,個人負擔部分以及單位貼補的系數是按照工齡、行政職級等因素來確定,并不固定。可是,按說只要是公務員,不管他是一般工作人員,還是科長、處長,都應該廉潔奉公,也就是說,“廉政面前應該人人平等”。再者,官越大,拿的錢越多,越應該在嚴于律己方面做出表率。官當得越大,將來“廉政保證金”就拿的越多,這不是說明,我們的公務員不僅做到廉政很難,即便人人都做到了,也是分“級別”的,“含金量”也是大不一樣的。問題是,廉政既然分級別了,又如何區分科長、處長們比一般公務員更廉政呢?這是在鼓勵“廉政”,還是在固化“官本位”?
二是,我始終沒搞明白,現在許多地方都在試行“廉政保證金”制度,但卻從未見過哪個地方出臺過“廉政細則”,將哪些行為是廉政行為,哪些不是一一羅列出來,好讓群眾監督。對于什么是廉政,官員和群眾的理解并不一樣。也許在有些官員看來,不貪污、不受賄,就是廉政;但在老百姓看來,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利用工作之便辦私事等,都可以算得廉政的。搞不清到底什么行為不算廉政,群眾就沒了發言權和監督權,廉政不廉政就只能由政府部門自己說了算,這樣的“廉政”對老百姓又有什么意義?有人說,如果過幾年,有公務員“平安”退休了,“廉政保證金”也拿到手了,他想去問問:你用公車接送過孩子上學嗎?但我覺得,這樣的問題還是“檔次”太高,我想問的是:你公款吃喝過嗎?哪怕就一次。 三是,寧波慈溪市將“廉政保證金”稱為“廉政公積金”,全部由財政支出,公務員個人不負擔費用,這樣的“保證金”還能叫保證金嗎?所謂的保證金,首先就得自己付出一定的成本作為保證的基礎,如果自己不用出錢,那就不應該叫“廉政保證金”,而應該叫做“廉政補貼金”。但問題是,要求廉政只會保證公務員更“安全”,是對他們好,而不會對他們造成什么傷害,又何需像有人在高原上工作一樣要發給“補貼”呢?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行不遠。加薪就是加薪,補貼就是補貼,保證金就是保證金,名不副實,老百姓看著不順眼,公務員們也會得了便宜還賣乖。 大的道理咱不懂,也說不清楚“廉政保證金”制度到底好不好,但有這么三個問題實在想不通,備感納悶,說出來,希望有人能給以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