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迎合低俗是對道德良知和責任的背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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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17:07 中國青年報 | |||||||||
馮雪梅 看一看我們的某些大眾傳媒正在向受眾提供怎樣的“產品”: 報紙在講述《千年木乃伊懷孕》、《妻子騙來同事送給丈夫強奸》;電視正在進行特大災難事件死亡人數的競猜,并不時插入虛假廣告;廣播節目主持人幸災樂禍地解說一場
在經濟利益至上的旗幟下,一些媒體正為著所謂的“市場需求”,喪失良知、尊嚴和操守。 以滿足市場需求為主要目標,這種自由市場條件下的大眾傳播理論,曾經在西方傳媒界占有一定地位。但是,以色情、獵奇和駭人聽聞為主要內容的報紙,并沒有成為主流媒體。并且,隨著媒體競爭和媒體自律意識加強,大眾傳媒更多地強調自己應該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接受媒介職業道德的約束和控制,在利益與責任的天平上,作出選擇。 由于媒體特殊的地位和強勢影響力,它提供給公眾的不只是“資訊產品”,更多的是這些“產品”背后的價值觀念。媒體通過內容選擇、表現形式、報道時間長短、出現頻率多少等等可以操作的方式,對受眾施加影響,傳遞自己的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審美情趣,進而潛移默化地改變大眾文化。 “電視新聞偏好于一些人的暴力行為,如恐怖分子、示威者、罷工者或是警察,因為這些動態場景看起來比井然有序的靜態場景更刺激……他們無意向我們施加了影響,讓我們相信現在人們比從前更具侵犯性。對此,我們可能感到不快,甚至會因世風日下或國家現狀而感到沮喪……我們將會看到,它真的有可能使人們變得粗暴!痹陉U述大眾傳媒的社會影響力時,社會心理學家阿倫森博士寫道。 在對青少年的自殺現象與媒體的自殺新聞進行深入研究后,心理學家發現,在自殺報道刊登后一周內,青少年的自殺率急劇上升。而且,電視媒體對自殺事件上的報道越多,自殺事件就越多———選擇性地進行報道,使得媒體處于一個決定隨后發生事件的地位,這就要求媒體在選擇傳播內容時,必須持審慎態度。 當暴力、殺戮和血腥充斥著媒體的報道時,它會給公眾怎樣的暗示,又會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何種參照?當一張報紙的社會新聞版上,5篇報道涉及3起案件兩起死亡事件時,公眾會怎樣解讀自己生存的社會環境? 這幾年,從“宮廷戲”的風靡,到“哈日”、“哈韓”潮的流行,再到“木子美現象”、“胸口寫作”,無一例外可以看到大眾傳媒的強勢影響力。它給社會文化帶來的沖擊,遠非播了幾部電視劇,賣了幾本小說,舉辦了幾次演唱會那么簡單。 當一個媒體,滿足于對明星緋聞刨根問底,對低俗隱私津津樂道,對驚天奇聞的獵奇時,它還有多少尊嚴,操守和公信力?當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擠走了學者,緋聞頂替了事實,低俗戰勝了高雅,你還能指望大眾文化有多少傳世佳作和持久魅力?如果公眾的視野里充斥著色情新聞、暴力事件、胸口寫作,你還能要求社會有多少愛心、正義感和積極向上的精神? 而這些,恰恰是一個社會健康發展、良性運轉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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