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水市場調查拷問民主決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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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16日 13:53 新京報 | |||||||||
《新京報》12月14日報道,北方工業大學的10名學生自發對秀水市場進行了調查,他們調查的結果引出了一些問題,記者在報道中也提出了疑惑:一是商戶指責部分媒體發假消息,二是撤市決策商戶難以發表意見。 撤舊建新,一般來說沒什么問題。但一個市場的培育、形成和繁榮,是由許多因素決定的,其中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市場的特色和知名度,這不是簡單的建筑物的新或舊能決
建新不一定要撤舊。建新就要撤舊,把新舊兩個市場放在對立面考慮,這個做法有一定普遍性。例如,把自發形成的“馬路市場”的商戶趕進大棚,過幾年再把大棚市場的商戶趕進平房市場,最后又把平房市場的商戶趕進大廈市場。這種不斷升級換代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犧牲商戶的利益為代價的,與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職能不相符。從法律上講,強行趕人入市,不僅超出了行政機關的職權范圍,還有為個別開發商的利益“保駕護航”的嫌疑。 信息不應當不對稱。信息是否對稱,是行政決策是否民主的一個重要條件。沒有對稱的信息,就沒有平等的對話和參與,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決策。秀水街市場的一位老商戶說:“我們就像等著宣判的犯人,不知道要判什么刑,更重要的是不知道犯的什么罪,我們都不知道。”在大力提倡建設服務型政府時,這些事關商戶重要利益的事項,為什么主管部門卻“失聲”了呢?難道一定要等到開發商與主管部門把決定商戶利益與前途的重大事項都商量好了,最后再通知廣大商戶嗎?國務院提出政府機關的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都要公開。秀水街市場的決策,顯然不屬于依法應當保密的事項。 行政決策的民主化,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原則。國務院發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也明確提出了這方面的要求,并且規定“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對那些“社會涉及面廣、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應當向社會公布,或者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 所以,無論秀水街市場的最終結果是什么,此項決策畢竟涉及眾多商戶的切身利益,作為利害關系人的商戶,有權利參與到該項決策中,主管部門應當真正而不是虛假地、廣泛而不是個別地、及時而不是拖延地征求商戶的意見,并把他們的意見作為作出決策的重要依據。專家的意見固然要聽,但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更為重要。 □楊小君(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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