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禁做廣告誰會偷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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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2月08日 15:46 新京報 | ||||||||
繼今年頒布若干條凈化熒屏的“禁令”之后,有關部門于近期又向社會公布了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其中最惹人注目的一條,就是禁止主持人做廣告。 主持人做廣告是否違背職業道德大可商榷,不在此討論。值得注意的是,與此前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連續出臺的“禁令”不同,這一條規范和限制從業人員行為的規定,是以相
不過從局外人的角度來看,就有些問題。比如,受此禁令約束的是哪些人?盡管有關部門是以行業管理部門的身份公布這一禁令的,但可以肯定的,受到限制的只能是受它垂直領導下的各級電視臺在編主持人,對體制外的主持人則毫無約束力。 做廣告跟當主持人一樣,都是謀生的手段,禁了這一樣,他可以去干別的;或者電視臺干脆不外購商業節目,問題是在現今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在收視率硬指標面前一籌莫展的電視臺肯干嗎? 按有關部門的說法,“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作為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公眾人物,應時刻保持謙虛謹慎的良好品格,自覺追求德藝雙馨。”這無疑說出了出臺諸多“禁令”的動機。問題恰恰在于,真的是這樣嗎?作為行業管理部門,用紀律約束管轄下的從業者是其內部的事情。但談到社會影響力,有關部門未免太過一廂情愿了,既高估了主持人的作用,也低估了社會大眾的判斷力和選擇能力。 而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一系列禁令出臺后,誰將是真正的受益者?不妨回顧一下。有關部門下令將“涉案劇”清出黃金檔,結果古裝劇、言情劇卻因此泛濫,導致收視率下降,觀眾也怨聲載道;禁止“方言譯劇”播出,結果讓盜版音像市場趁機繁榮;禁止主持人“港臺腔”,結果有些地方臺索性就坡下驢,裁撤原本就費力不討好的綜藝節目,轉而大舉購買境外電視綜藝節目。 繼續設想,在“道德禁令”之后,體制內的主持人空出來的廣告份額將落在什么人頭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也就不足為奇了。 有關部門為觀眾著想,用心不能說不好,但在市場化的條件下,仍然用行政命令代替觀眾的自由選擇,難免事與愿違。當然,在央視和省市電視臺仍然占據壟斷地位的廣大內地,行政手段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觀眾選擇較多的地區,比如廣東,他們用遙控器為電視臺的影響力投了票。在這些地區,觀眾連央視主持人也認不得幾個,所謂影響力就更談不上了。 說到若干“禁令”的效果,有關部門所擔心的主持人的各種“毛病”,港臺綜藝節目主持人幾乎都占全了,但好像沒辦法證明這上述地區的青少年道德素質比我們低,綜合社會治安、刑事案件發案率等因素,相反的證據倒是能找出一堆。 在出臺越來越多的針對電視熒屏的“禁令”的同時,有關部門今年在電影管理方面的“禁令”卻在陸續解凍。近日陸川獲得金馬獎最佳電影,首先就得感謝有關部門年中做出的關于放寬合拍片參加金馬獎的禁令之舉。研究了幾年的“電影分級制”聽說也有望于近期出臺。電影業的逐步放開和繁榮與電視觀眾的不滿和冷淡兩相對比,頗耐人尋味。 【稿源:《新京報》;作者:西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