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日前公布,經查實,家樂福、沃爾瑪的部分超市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等“價簽戲法”行為。北京商業聯合會理事姚文華表示,“不少超市都曾經用這些方法對顧客進行長期欺詐,可以說是行業潛規則。”(1月27日《新京報》)
“先提價再打折”、“低價標簽高價結算”等都是典型的價格欺詐行為,理應受到處罰,然而這些行為怎么就成了普遍現象,成了“潛規則”呢?人們之所以愿意遵守這些不成文也不公正的規矩,主要是因為不遵守的成本高、得不償失。
那么,消費者反抗“先提價再打折”會得不償失嗎?這取決于物價部門的態度。如果消費者一舉報,物價部門就認真查處,一經查實就嚴肅處理,那么在與商家博弈的過程中,消費者就會居于主動,“潛規則”也就行不通了。可現實情況是,有些地方物價部門對“虛構原價”等欺詐行為往往視而不見,即使有消費者舉報也時常態度消極,這勢必會綏靖不法商家。
類似發改委這次做出的處罰,實在是太少了,這種偶爾的處罰,根本不足以撼動“潛規則”,其他商家“虛構原價”等行為也還普遍存在。媒體不可能關注所有的價格欺詐事件,消費者也不能指望國家最高物價主管部門經常出手。據發改委披露,家樂福在長春、上海、哈爾濱、昆明等6個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價格欺詐行為;沃爾瑪也在沈陽、南寧等3個城市存在價格欺詐行為。試問相關物價主管部門:你們都干嘛去了?
不難看出,這些價格欺詐行為之所以能成為“潛規則”,主要源于各地物價部門的不作為,至少也是監管不力。發改委的這次查處是一次契機,希望各地物價部門都能積極行動起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如此,各種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潛規則”才能打破。
(盛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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