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昨晚,微博(http://t.sina.com.cn)(http://t.sina.com.cn)上突然傳出消息,稱曾引起軒然大波的“圣元奶粉致兒童性早熟事件”,竟是著名奶業巨頭蒙牛及其公關公司有組織、有步驟策劃出來,以打擊競爭對手。據網上消息稱,在內蒙古公安部門介入后,蒙牛及其公關公司一批涉案人員被拘捕(10月20日中國經濟網)。
這條消息的最后真偽,當然還需要公安部門的最后證實。但老實說,我看到這條消息后,并不覺得特別意外,這些年來市場競爭對手之間相互“潑糞”,抹黑對方可謂多矣。如果這條新聞屬實,那不過是為這一丑陋現象增添一條新的例證罷了。
蒙牛是中國國內乳業的龍頭老大,連續四年的全國銷量冠軍,圣元雖然比不上蒙牛,但也是乳業的一支生力軍。這一事件可以說讓蒙牛、圣元都很受傷:圣元雖然最后由有關部門還以清白,但聲譽已經大受影響,股票市值大幅縮水,市場份額也急劇萎縮。而蒙牛如果真的最后被證實是有計劃地抹黑對手,這對蒙牛的影響也將是災難性的。消費者也有理由懷疑:蒙牛在對待競爭對手方面既然敢于無所不用其極,又如何能夠保證它為了利潤而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呢?
這場紛爭牽涉到市場主體如何進行競爭的重大問題。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斷言市場主體的競爭會自動導致社會效益最大化時,他實際上是假定了一個前提,即參與競爭的各方,都會在競爭中恪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線,主要通過降低價格,提高質量,提供更好的服務來擊敗競爭對手,獲取更多的市場份額。無疑,這是一種“竟優”的競爭,體現了市場經濟的正面效應。
但亞當斯密沒有想到的是,假如競爭各方不遵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線,而是采用潑糞、抹黑、拆臺的方式搞垮競爭對手,那么市場競爭就會成為一場“比爛”的游戲。陷入“囚徒困境”的市場主體,甚至可能會為了在市場當中生存下來而競相采取坑害消費者的方式來降低成本。顯然,在這樣的競爭中,消費者將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他們將面對一個更加壟斷的市場、更加糟糕的商品和更加低劣的服務。
要使市場競爭能夠“竟優”而非“比爛”,就需要法律和市場的雙重約束。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中國目前已經有了《反不正當競爭法》,雖然仍有改進的空間,但可以說基本的法律框架已經具備,目前主要的矛盾是執法力度問題。
從道德的層面看,筆者認為,中國的企業家應該樹立更高價值目標,不能簡單地把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為最高目標,而應該以“產業報國”為己任,以“造福大眾”為最高目標,對利潤的追求應該在有利于“產業報國”和“造福大眾”的前提下進行,如此方能使中國的產業和人民的福利都在“竟優”中蒸蒸日上,而不是在“比爛”中江河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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