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行思
深圳住宅“限購令”對樓市的抑制作用開始顯現:市規劃國土委網上數據顯示,10月9日全市新房成交僅53套,較之10月1日的656套暴跌92%,較之9月份的日均180套下跌70%。
樓市調控立竿見影,首先應歸因于剛性極強的“限購令”。9月29日,國家有關部委出臺今年第二輪樓市調控措施。深圳9月30晚即出臺了深圳版“限購令”——《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補充通知》。輿論普遍認為,深圳版“限購令”可謂“史上最嚴”。
限購政策落地有聲,與嚴格的執行密不可分。深圳“限購令”甫出之際,調控前景還不能說很明朗。有少數房產中介公司為了消解政府調控力度,打起了“下有對策”的主意。比如,有中介公司稱,能夠通過變通方式幫助外地戶籍購房者拿到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者建議購房者將已有房產全部過戶在夫妻一方名下,再辦理“假離婚”,以突破住宅限購新政的限制。諸如此類“變通”、“繞道”購房的問題,已引起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并設法解決。
“限購令”能否得到持續有效的執行,直接決定著調控成效。10月11日媒體報道,國家住建部、國土資源部、監察部將對省級政府穩定房價工作進行考核問責,這一問責預警的壓力終將落地于各級地方政府。深圳樓市調控的持續發力與顯效,同樣需要政府部門激發調控活力,強化“限購令”執行力度。
目前,深圳“限購令”的實行還有一些細節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如擁有兩套房的深戶家庭能否接受別人贈予房產、無購房資格者可否與有資格者聯名買房、外地戶籍居民補辦社保或納稅證明在時間上有何要求等等,尚需盡快明確;對于走完了“半拉子”購房程序、按照新政策不能購買的住宅,買賣雙方的合同如何撤銷、定金是否退還,也存在不同的觀點。出臺“限購令”相關細則,讓剛性“限購令”執行無礙,是一大急務。
調控樓市承載著廣泛而急迫的民生期待。讓“史上最嚴限購令”催生出最佳調控成效,尚需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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