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國資委給央企2009年度運營情況亮出成績單,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以利潤總額1484.7億元再次成為“最賺錢央企”,中石油、中石化緊隨其后。(8月21日新京報)
央企作為國有企業當然應當賺錢,這也是作為其實際出資人的納稅人與民眾的要求,但是央企顯然也不能只以賺錢論英雄。
作為國有企業,消費者與民眾既希望央企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為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同時又希望央企具有必要的社會責任感,帶頭公平定價、促進維護消費者權益保護,而不僅僅是成為一頭以賺錢為最高目的的經濟動物。如對于中移動與石化雙雄來說,消費者與民眾既希望它們適度賺取發展所需資金,同時又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做公平定價、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帶頭人,為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公平正義作出應有的貢獻。而不僅僅是唯利是圖乃至不擇手段地謀求獲取更大的利潤,如此才是作為國有企業的央企的應有表現,也是作為其實際股東的民眾對其的要求。
也正因為如此,國資委等有關部門應該改革央企考核方式,摒棄對央企唯利潤論英雄的考核方式,在央企考核標準中加入履行社會責任等標準,更希望逐步打破部分領域的壟斷態勢,形成充分市場競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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