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魁興
一直在聚光燈下若隱若現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至今仍未露出真容。該方案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見稿,已在近期擺到了相關政府部門、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高層的案頭。與數易其稿相伴隨的,是收入分配格局重建過程中各利益方的激烈博弈。據稱,凍結壟斷企業工資、實現同工同酬、競爭性行業一線員工工資5年倍增,是這次征求意見稿最敏感的糾結點。(《財經國家周刊》7月20日)
博弈之激烈可以想象,試想,有誰愿意放棄既得利益?又有多少人關注沒有話語權的低收入者?近年來,給低收入者增加收入的消息不斷見諸報端,但他們的收入增長,遠遠趕不上國家公職人員、壟斷行業職工。而給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往往又成了給高收入者增加工資的由頭,收入差距反而加大。這次改革中有“凍結壟斷企業工資”的說法,如果參與決策的人在這次改革中不能受益,還會有動力推動改革嗎?可能很難。最新消息說,工資5年倍增計劃沒有進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我不知道該方案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見稿,是否征求過低收入者的意見,但被征求意見者中有一部分人,對“凍結壟斷企業工資”很是反感,對“同工同酬”很是反感,認為“競爭性行業一線員工工資5年倍增”如果是政府出錢就行。一言以蔽之,公務員用稅收收入漲工資可以,國有企業用企業利潤漲工資可以,而給低收入者漲工資,就會磕磕絆絆,而且總伴有博弈,似乎“體制外”的低收入者就該拿低收入。按國際標準,一個地區合理的最低工資標準,應該是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可就連北京也達不到這個標準。給低收入者增加工資不只是很難,還有為數不少的人把勞動者低薪當作競爭優勢。
近年屢有收入倍增的消息,但即使寫進“十二五”規劃,如果沒有切實措施,收入倍增也會“凍結”在規劃中。因此,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必須注重公平公正,必須把法律規定切實落到實處:第一、寫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同工同酬不能永遠是擺設;第二、大幅度提高最低標準工資,且增幅不應低于當地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增幅;第三、大幅度提高農民財政性收入比例。
如今,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已越過“警戒線”,而且還在逐步擴大,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已成為當務之急。而要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就必須“犧牲”少數人的不合理利益,徹底砸碎“身份分配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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