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睿鶇(河北 公務員)
財政部表示,今年要全面編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并要逐步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范圍,研究提高中央企業稅后利潤上交比例,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政策體系,推動地方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
盡管央企提高稅后利潤上繳比例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覺得,社會各界、專家學者以及媒體,完全沒有必要為央企提高紅利上繳比例大唱贊歌,更應理性地思考央企無法繞開和不能回避的三個追問:
首先,央企的投入與產出,算一筆總賬,看看到底政府與全民受益如何。從1998-2005年,國有贏利企業共贏利近5萬億元,虧損企業共虧損1萬多億元,國有企業凈實現利潤 3萬多億元。8年間,國家財政支出主要用于國有企業的增撥企業流動資金、挖潛改造資金和三項費用、填補企業虧損補貼合計就達一萬億元。多年來國企虧損面平均超過45%,2003、2004年中央企業清產核資共清出各類資產損失高達7000億元。2005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虧損企業的虧損額再創歷史新高,達1026億元。而在過去幾年,四大商業銀行也共計核銷損失接近2萬億元,據估計國家投入在5萬億元左右。如果再加上企業改制等隱性損耗,恐怕財政投入會遠遠超過這個數目。
從收入與支出對比看,它不僅沒有讓國家受益,甚至讓政府和公眾利益受損,顯然,這是一樁極不劃算的買賣。
其次,如何限制央企利潤用之于己。如何讓國資經營預算盡可能多地用于公共服務方面,國家的規定太過籠統,沒有剛性約束,因此壟斷國企極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對稱大力渲染企業自身經營成本和發展的需求,從而減少利潤上交。前些日子,一些壟斷行業央企考慮到向政府分利時代已經到來,為少交紅利甚至不交,在快上項目上做起了文章,一個是投資房地產,一個涉足證券市場。央企的這兩項“副業”,其業務量和影響力一點也不亞于金融衍生品。尤其是央企插足房地產,更是達到近似瘋狂的地步。
統計顯示,當前國資委分管的136家央企中,逾七成企業涉足房地產業,以地產為主業的有16家,如保利、遠洋、華潤等,輔業包含房地產的則達80多家,來自鋼鐵、冶金、醫藥、農業、糧油、化工等行業,這些企業組成了最新的一股拿地大軍。
此外,人大監督不能長期虛置。《預算法》第19條規定,國有資產收益屬于預算收入。該法66條又明確規定,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各級政府的預算、決算進行監督,未經人大批準,預算不得執行。但實際上,這條規定卻形同虛設。可以想見,如果人大監督不能到位,公眾從央企利潤中受益將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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