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學斌
兩會期間,省領導向石家莊代表提了一個問題,“在長沙,商業機構營業到晚上12點多都關不了門,大街上還是車水馬龍,顯得城市很興旺。為什么石家莊到晚上9點街上就沒人了?是消費習慣問題還是市場開拓不夠、引導不夠?”引起了與會代表和社會各界對城市夜生活、經濟如何旺起來的熱議。
城市夜生活,具體地說涵蓋了商店、餐館、酒吧、歌廳、茶館、演出等服務業,是市民夜間飲食、休閑、娛樂等消費活動的統稱。夜經濟的內容與功能,與普通的白天的正常經濟有所區別。夜消費的主要特色之一,就是以休閑娛樂、購物聚會等服務消費為主,滿足人們的高層次消費需求。
夜消費有一個特征,就是任何消費都是在夜間這個獨特的時段完成。人們有大塊時間可以自由支配,無怠工之虞,干擾較少,這是夜消費的優勢所在。唱歌、聽戲、看演出,是享受性的消費需求;而朋友之間的聚會、交際則是人際溝通聯絡的重要內容;還有一些聚會休閑是生產性的,比如客戶之間的商務交往。
購物也一樣。為什么許多人選擇晚上購物?就是因為白天工作忙,“今夜得寬余”,是人們選擇夜消費的重要因素所在。這是說,夜消費有其獨特的優勢和價值,為消費者增加了效用和滿足,為商家提供了商機和利潤,是對“白天經濟”活動的重要補充和擴展,而不是把消費時間從白天挪到晚上那樣簡單了。
這樣一來,我們就能得到一個重要的結論,就是夜消費發達的城市之所以發達,是因為他們的人均收入水平高。此話怎講?對于上海、北京、深圳等人均收入水平很高的城市來說,白天工作繁忙,午餐簡單,只為糊口,其他娛樂消費更談不上。晚上則不同。辛苦了一天,夜晚朋友聚會,客戶把酒言歡,K歌美容,看戲泡吧,就有了時間。工作時間主要是掙錢,夜晚主要是消費,收入高不大在乎夜消費的直接成本。因此,我們觀察到的現象就是夜消費的項目多數很貴。如果把夜消費挪到白天,即使價格下降很多,大城市的市民仍然不會消費,是因為他要放棄工作時間所得到的收入,成本太高。相比之下,花在消費對象上的門票、餐費則不足道哉。
有人會說,一些城市的人均收入水平并不一定比省會高,或者不一定高很多,為什么還會有比較繁榮的夜消費呢?這問題需要另一個解釋,要從消費習慣和消費文化方面找原因。習慣養成難,改變更不易。消費的保守還是開放,是寅吃卯糧還是量入為出,是當地居民長時段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比如長沙、成都,這是路徑依賴,習慣成自然,河北的城市要比也比不來。
對于高收入城市來說,市民之所以熱衷夜消費,是因為白天消費的機會成本太高。而對于收入相對較低的城市來說,市民喜歡夜消費,就是因為市場有很多可供選擇的低價消費項目,消費的直接成本低。是的,收入低的城市,夜消費的平民化特征明顯。從供應的角度看,適合于大眾消費的場所和消費項目多。為什么?正是對應于市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費習慣。如果茶館都貪高求洋,價格自然抬高,就會把偏好夜間喝茶聚會、休閑娛樂的市民趕到白天,甚至逼回家里去“消費”!
(作者系河北經貿大學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經濟學博士,河北省文化產業協會理論研究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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