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仍在“高燒不退”的情況下,物業稅的身影已經越來越近了。對此,民眾心態更加復雜,既盼其成為刺破樓市泡沫的利器,又唯恐它反成了助漲樓市的推手。
從理論上說,抑制高房價,降低空置率,提高房屋使用效率,出臺物業稅肯定是有效舉措。著名經濟評論人葉檀也曾斷言“物業稅推出之時就是房地產暴跌之日”,其理由是物業稅使投資房地產成為成本高昂的風險投資。可以想見,物業稅開征后,當房產商發現大部分紅利被政府以稅的形式拿走時,為了盡快“挽回損失”,惟一的辦法就是與其坐以待斃,不如主動出擊,即改變捂盤惜售的做法,盡快拋售物業。無疑,這對樓市泡沫是一劑“維他命”。
然而,縱觀房地產市場,目前最大問題仍是供需矛盾。只要這個矛盾存在,最終的買單者還是終端消費者。換言之,物業稅給房產商增加的成本,將轉嫁到普通購房者身上。另外,按照目前物業稅空轉的征收模式,自住也要征收。那就意味著購房者不僅要支付土地出讓金轉嫁到房價上的那部分,還要年年交物業稅,既要當房奴,又要當稅奴,承受雙重壓力。
雖然有專家指出開征物業稅的前提是“必須有明確的稅收立法,應該廢止土地增值稅”。但這種給房奴“減負”的做法,地方政府能同意嗎?目前,我國涉及房地產的稅種有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等12個稅種,分布于房地產開發、建設、交易等各個環節。如果物業稅一來,會將現行的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及土地出讓金等稅費合并,即把本來一次交70年的土地出讓金分成70年來收。這樣一來,作為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為了GDP的持續增長而彰顯“政績”,當然是不會輕易同意的。
綜上所述,物業稅原來是一把雙刃劍,既可以對樓市泡沫產生殺傷力,又可以把房奴進一步變成稅奴。而“兩奴”集于一身,普通百姓無異于雪上加霜,舉步維艱。請問:作為以“為人民服務”為執政理念的地方官員,能不能“通融”一下,為普通百姓面臨的住房困難操操心、磨磨肝呢?
稿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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