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內部人士15日表示,近日關于美國一家公司向包括中海油在內的中國公司行賄的信息,中海油已進行調查核實,截至目前,尚未發現公司內部人員收受該公司及其代理商的商業賄賂。(8月16日新華網)
類似的事情,我們并不陌生。朗訊公司于2006年被阿爾卡特收購之前,因涉嫌向中國官員行賄而違反美國相關法律,之后以阿爾卡特-朗訊與美國司法部及證監會達成調解協議并支付250萬美元罰款告終。
公眾可能不解:賄賂外國的官員,既不破壞本國的市場環境,也未必會敗壞本國官員的道德水準,甚至說不定可以因此創造出更多的商業機會為本國“創外匯”,國外的司法部門難道是吃飽了撐的?
這讓我想起了有關王石“不行賄”的爭議。一個商人宣稱自己“不犯罪”,卻成為了道德的高標——這種錯亂本身就讓人五味雜陳,更耐人尋味的是,網絡調查數據顯示,大多數網友都不相信王石真能做到“不行賄”。
事實上,包括朗訊在內的跨國公司在曾為賄賂中國官員的行為辯護時都認為,在一個并非完全公平的市場環境里,老實做事的企業恐怕會失去很多商業機會,而如果不遵循中國市場的“潛規則”,恐怕連立足都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中海油的表態是“尚未發現”員工受賄。需要指出的是,“尚未發現”是一個經過精心選擇與權衡的詞匯。對中海油來說,它需要想辦法消解自各方的壓力。
若說是“沒有發現”,這意味著對方是在說謊,可惜,人家言之鑿鑿。因此,這種表述容易招致輿論的進一步質問。當然,我并不就此就認定,中海油稱“尚未發現”就一定是在庇護自己的員工。而事實上,即使中海油真的是在庇護其員工,這種庇護也是充滿了彈性的。
因為如果中海油非常肯定地說“其員工沒有受賄”,那如果有一天風云突變,需要而且也確實抓住了其員工受賄的尾巴的時候,那么中海油的結論豈不是在自打嘴巴?
而現在,“尚未發現”給中海油留下了以不變應萬變的余地,既能夠堵輿論的悠悠之口,又能實現當前所需要的庇護,也使這種庇護在瞬息萬變中不致落入尷尬的境地。
如果中海油覺得筆者是以小人之心在度君子之腹的話,那么,就請中海油正面回答:從4月份開始由黨組紀檢組牽頭組成的五個調查組,哪些證據證明“中海油全系統自2002年至2009年8年間與該公司及其代理商發生業務往來的情況”不存在任何商業賄賂的痕跡?又有哪些證據證明可能存在這方面的痕跡,因此表達上需要用“尚未發現”的謹慎?中海油的紀檢部門需要多長的時間或者多少新的證據,才能確認“沒發現”員工受賄而是美國方面在說謊?廣東廣州 司徒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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