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予平 蕭三匝 劉岷
近日,國家發改委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于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審慎決策,把握水價調整時機。對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要統籌安排,循序漸進,并且要采取分步到位的辦法。要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然而,該通知僅僅是一個 指導意見,而不是政策性的文件,對于地方的影響到底能有多大?作為公共產品的水務定價機制究竟是誰 說了算?水價改革能否推動水質的改善?——編者按
誰在監管中國水質
劉予平
就在這一輪水價上漲的當口,某地又爆出了數百居民因飲水受污染而大量染病的新聞,這為上調水價以改善水質提供了口實。
水價上漲就一定會帶來水質的改善嗎?
據本人了解,地方水務管理部門其實是“龍多不治水”的。
以北京市為例,其水質管理部門有市政管委、衛生局和環保局。衛生局是飲水水質管理的主管部門,其所屬的衛生防疫站定期對城市各水廠進行監督檢查。市環保局定期檢測水庫水質。市政管委作為城市供水的主管部門,對供水企業進行監督管理,每個月對出水水質和管網水質進行監測。
監管單位如此之多,但據大岳咨詢公司的調查,北京各區縣自來水公司的水質化驗室監測能力離國家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供水管理部門并沒有對消費者水龍頭的出水水質進行監測,沒有對供水企業的能力和質量保證體系進行監督、評估。更讓人想不到的是,行使行業檢測職能的國家城市水質監測網、監測站在行政、人事、財務上均隸屬于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監測機構不獨立,法律地位不明確,檢測的公正性缺乏制度保證。
我們來看看美國的供水水質管理制度。
美國聯邦政府專門制定了《安全飲用水法》。聯邦政府用水主管部門依法制定飲用水質量標準和檢測辦法,并會同州政府負責水質監管。供水企業一旦違法,輕則接受行政處罰,重則被處以數百萬美元罰金,甚至取消企業的特許經營權。
為了保障飲用水安全,聯邦飲用水主管部門還成立了國家實驗室,并在全國建立了十個區域實驗室。國家實驗室負責綜合評價和規劃水資源、研究凈水工藝流程、開發檢測方法和標準。區域實驗室代表聯邦與州政府聯絡,監督法律、標準和規程的實施,處理供水的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此外,政府會定期發布消費者報告,如實反映水質狀況,內容包括一些基本數據和綜合結論。法律也鼓勵并確保公眾參與水質管理。
我想,在水質監管上,中國多一些拿來主義并不是一件壞事。
作者系青年學者
何必總拿外資說事兒
蕭三匝
各地紛紛上調水價,老百姓不高興,于是就有人把民眾情緒往外資水務企業引。他們說,外資進軍中國水務市場,打的是秋后算賬的主意—先給地方政府幾個甜棗吃吃,拿下當地水務市場后,再要挾地方政府提高水價。
一時間,威立雅、中法水務等外資水務企業紛紛成為一些憤青大肆撻伐的對象。
不了解事實的情緒宣泄是無任何意義的。
沒有外資水務企業進入中國,水價是否就不會漲?為什么在一些外資根本沒有進入的城市水價也在漲?水價怎么定一直是政府的權力,外資水務企業是否有能力要挾政府?外資是中國水務市場的主要參與方嗎?其市場占有率到底有多少?
多年以來,國有水務企業所有者缺位、人浮于事、鋪張浪費橫行、社會包袱沉重,它們何曾為老百姓提供過優質高效的產品與服務?說句不客氣的話,它們到底是企業還是衙門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地方政府引進外資水務企業的出發點各有不同,有的是為了獲得短期的國有資產出售帶來的高溢價收益以補貼財政缺口,也不排除個別主事官員在此過程中漁利,但不可否認,外資的進入客觀上打破了國有水務企業對水務市場的壟斷,引入競爭怎么說都對消費者有利。
因此,與其一味地反對外資,不如對外資進入之后是否嚴格履約進行深入調查。
值得憂慮的是,近年來,隨著中國綜合國力的逐步增強,排外思潮甚囂塵上。有高層人士甚至明言,中國不差錢,何必繼續引進外資?他們忘了,中國之所以在30年前決定向外資開放,并不僅僅是圖老外兜里的幾個錢。沒有開放,中國企業的管理水平、技術水平怎么可能發展到今天這個狀態?沒有開放,內政改革的推動力是否會面臨衰減的可能?
有人排外是夜郎自大,有人排外是心虛,有人排外是為了轉移公眾視線,也有人排外是愚蠢。不管怎么說,時代不同了,中國都不需要義和團主義。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士、知名時事評論員
必須確立公共產品定價機制
劉岷
電價漲,專家說,應該;氣價漲,專家說,應該;取暖費漲,專家說,應該;這回是,水價漲,專家說,應該。有什么東西漲價專家認為不應該呢?
這一回,專家們的理由照樣傲慢得可以:中國各地水價偏低,導致了水資源的大量浪費。同時,水務企業普遍缺乏改造管網設備和改善水質的錢。所以,“不能因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價。”
老百姓的憤怒可想而知。
大概是為了安撫民眾情緒,國家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聯合下發了個通知,要求各地在推進水價改革過程中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一個國家的民眾,連水也喝不起,那個中情緒是可以想象得出的。
這就夠了嗎?如果自來水的定價機制已經得到民眾認可,政府部門又何必下發這些無甚新意的通知?
平心而論,老百姓并不是不能接受水價上漲,但問題在于:誰敢公布水務企業的真實成本?沒有真實的數據支撐,水價漲多漲少依據何在?漲價就一定能改善水質嗎?誰能保證漲上去的這筆錢不會進入某些人的腰包或挪為他用?
進一步追問,水資源算不算公共產品?如果算,水務企業成本上升后,到底哪些成本應該政府買單,哪些成本應該公民承擔?如果不算,政府不愿意承擔部分成本,政府有沒有膽量和充分的理由向民眾明言?
遺憾的是,在這場討論中,我沒有看見任何人將中國需要怎樣的公共產品定價機制說清楚。綱舉目張,處上者如果沒有能力定下來一個大多數公民能夠接受的章程,這次的討論就沒有意義。
作者系青年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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