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冀志罡
土地出讓收入是中國地方政府的一項重要財源,俗稱“土地財政”,是廣受指責的一項財政安排。評論家們眾口一詞地指責說,正因為地方政府與土地有過多的利益瓜葛,才導致官員腐敗每每與房地產牽連,官民矛盾也每每因房地產而起,甚至連房價上漲的黑鍋,也一古腦地讓“土地財政”給背了。
我并不打算為“土地財政”辯護。不過,給定“要增長、要發展、要城市化”的經濟目標,再給定“中央拿大頭,地方拿小頭”的稅收格局,還有“地方政府不準發債,不準貸款,也不準為貸款擔保”的明文規定,除了土地出讓外,地方政府能做到既不賣地,又有足夠多的資金投入市政建設嗎?
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一般都是大投入、慢回報。由于涉及土地等公共事項,而服務收費又很困難,這些項目一般由政府打理,例如市政道路,綠化園林,供水供電設施,等等。就是在美國也不例外。
對地方政府來說,投入是一次性的,而回報卻細水長流,如果沒有相應的融資安排,能夠讓政府借一筆錢投入,之后再用該項設施產生的回報償還,項目就無法實施。中國的土地出讓制度,其實就是一種融資制度。地方政府有了出讓土地獲取回報的機會,才能通過國有企業貸款進行土地一級開發,并在土地出讓后還貸。不妨這樣看,對地方政府來說,土地開發是一種商業業務。做得好,甚至能支持政府其他方面的開支。
美國政府不是土地所有者,自然沒有出讓土地獲利的機會。那么,美國地方政府是如何解決城建資金來源的?答案是發債。美國市政債券是債券市場上一個規模很大的交易品種。通過發行債券,美國的州縣地方政府得以籌集大筆資金,投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后,由于環境改善對周邊地價房價有支撐,政府可以在之后的若干年中,通過征收物業稅還本付息。這就形成了良性循環。
但這個循環,在中國是不通的,此地方政府非彼地方政府也。美國州縣政府由當地選民選舉產生,只對本地選民負責,有獨立的財政和稅收,甚至可以破產倒閉(紐約市就倒閉過一回)。這些政府發行的市政債券,一般以政府稅收或項目收益為擔保,一旦不能履責,也自有一套法律規則予以處理。一句話,地方歸地方,聯邦歸聯邦,地方還不上錢,是賴不到聯邦的。
中國就不同了。地方官員由中央任命,只對中央負責,地方政府實際上只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本沒有獨立的信用可言,它們的信用實質上都是中央信用。今年初為了支持地方財政,第一次發行了地方債券,但由財政部代發代還。兜了個圈子,實際上還是國債。
在這種政治格局下,如果放開地方發行市政債券,必然會造成政府債務失控。既然一切有中央兜底,那么,地方政府借錢花當然是多多益善。市政債券一般期限較長,而官員任期有限,這種權責不對稱簡直就是釀造壞賬的絕佳配方。
這就是為什么中央政府明令禁止地方政府發債、貸款和為貸款提供擔保的原因。
說了半天,終點又回到了起點。既然不能發債,還是只能讓地方政府繼續出讓土地。否則,每年1000多萬人進城,如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停頓,新增土地供應跟不上,房價不知還要漲到哪里去。
作者系鉛筆經濟研究社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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