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梔梓
40億元總額的2009年河北省政府債券5月7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截至當日收盤,該債券全天沒有成交。同期上市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債券和陜西省政府債券,也未能逃脫 “零成交”的怪圈。地方債面臨著一級市場熱情衰退、二級市場交易清淡的尷尬。
當前地方債成交量的 “冷”,與此前地方政府爭取地方債發行量的 “熱”,形成了極大反差,個中緣由值得深思與反省。除了某些專家分析的,地方債與目前市場上可替代金融產品相比 “沒有特色”,其票面利率比固定存款利率還低,故而難以吸引投資者等原因之外,恐怕還與現行的財稅利益分配制度、地方政府的公信度等因素有關。
自1994年實施分稅制以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 “塊頭”越來越小,而其事權卻是越來越大,以致地方財力與其事權越來越不相匹配。尤其是在中西部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地方財政更是捉襟見肘,有些地方甚至已負債累累。盡管財政部制定的 《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管理辦法》規定:地方債券由中央代為發行,到期后由財政部統一代辦償還。但在現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下,稅收利益分配還是中央得 “大頭”,地方得 “小頭”,即使金融危機減退,國內經濟復蘇,處于得 “小頭”的地方財政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壯大起來,擺脫窘境。因此,公眾對地方政府的債務償還能力仍然心存疑慮。
十七大明確提出:要建立 “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利益分配體制。這是否意味著將要通過分稅制的調整來改善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增加地方稅收分配比例,壯大地方財力,使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財力與其事權相匹配呢?倘能如此,將是有利于地方財政擺脫目前窘境,提高其償債能力的,公眾也許就不會對地方還債能力心存過多過重的疑慮。
雖然 《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管理辦法》強調,地方政府債券預算資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資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及其他難以吸引社會投資的公益性建設項目支出,不得安排用于經常性支出。但是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在壓縮行政運行成本、抑制 “三公消費”,加大公共服務項目和民生福利改善投入上力度還不夠大,與公眾的期望值還存在一定差距,因而公眾購買地方債的積極性也就不高。就從媒體近期曝出的某些地方政府大批量購進茅臺酒、 “九五之尊”煙比以前更加熱銷、公款出國游并沒有令行禁止等事例中,公眾也對地方債券產生了反感。
從某種意義上講,地方政府的公信度與地方債券的成交量是成正比的。即使在有關部門的嚴格監管下,能保證發行地方債券取得的資金不會被安排用于經常性支出,但只要某些地方政府還沒有從根本上扭轉行政運行成本過高、 “三公消費”浪費較大,公共服務項目和民生改善投入不足的局面,地方債交易無人搭理的尷尬恐怕還將持續。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