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寧
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針對社會上對平均工資數據的意見,已著手進行工資統計制度改革。除已開展私營單位工資統計試點外,國家統計局也正在研究如何開展個體戶工資統計。(5月4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關于工資統計制度改革,盡管輿論呼吁已久,改革動作依舊遲緩,但國家統計局能夠正視公眾的質疑,并著手改革,還是值得贊賞的。其實,這次改革工資統計制度,不僅是因為公眾有意見,更是因為現有的制度難以適應社會發展,不得不改革。
這是因為工資數據本身有重要的決策參考價值,而且與不少民生制度息息相關,比如:社會保險金征收、基本養老金和退休費發放、最低工資標準等。因此,工資統計制度要及時改革、深層次改革,而不僅僅是涵蓋私企和個體戶。
如何深層次改革工資統計制度?筆者以為,必須把現有的單位統計改為崗位統計,讓不同人、不同崗位的工資都能在統計表上體現出來。我們目前之所以以單位來統計,主要原因在于我們沒有崗位統計制度,呈現出來的工資統計數據無論是深度還是廣度,或是從真實性上來說,都大打折扣,成為影響社會和諧進步與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
不少國家已建立了獨立的薪酬統計調查制度,通過定期收集勞動者個人工資收入信息,用以反映不同崗位勞動力的平均價位。依照這樣的制度統計出來的數據,顯然不僅是對公民個體權利的尊重,更是國家收入分配制度調整向科學化、合理化邁進的重要依據。時代在進步,我們就不能沉浸在陳舊的統計制度和單一的調查方法中。
不久前,有學者透露,“相關部門正醞釀建立國家級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但是,國家級薪酬調查和發布制度何時出臺,能否不受干擾、保持獨立性,制度是否科學、合理……這些問題都讓人有些焦慮。
說到工資統計調查的獨立性,有論者曾指出,應打破工資統計的壟斷,鼓勵民間組織參與統計調查并發布信息。這一建言對改革工資統計制度有一定參考價值。因為民間組織參與統計調查就可以彌補官方統計的不足,從而為公眾和政府提供更多的參考依據,也能促進政府統計部門深化改革。
筆者所說的深層次改革,絕不能止步于統計制度涵蓋私企和個體戶。就從統計私企工資來說,納入統計之后,是否能全面覆蓋、排除造假,也在于改革的深度和廣度。同時,要有勇氣將一切真實的數據公開。據媒體報道,國家統計局去年5月份將發布包括私企員工在內的2007年城鎮職工平均工資。但最后卻沒有發布,原因就在于缺少勇氣。
筆者以為,深層次改革工資統計制度,有兩層含義:一是徹底改革工資統計制度本身,二是改革與工資統計相關的制度,比如最低工資標準。一旦實施新的工資統計制度,平均工資水平就比過去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就可能影響到最低工資標準,因而最低工資標準也需要改革,不能讓最低工資標準隨著平均工資水平下降而下降。
不可否認,國家統計局一直在努力推進統計改革。但是,目前的改革進度難以滿足公眾的需要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只有深層次改革才能跟上時代節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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