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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光遠
香港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在今年1月份提出“金融海嘯第二波”的概念,認為金融危機尚未見底,全球經濟很可能面臨比以前破壞性和傳染性更強的“第二波”的沖擊,這種說法得到很多市場人士的肯定。
但筆者認為,無論從人類反金融危機的歷史,還是從金融危機本身的演繹規律看,還尚未發生所謂更具殺傷力的“第二波”。危機對金融系統的摧毀基本都是多米諾骨牌式的一次到位,而鮮有連環爆發的案例。當然,也鮮有幸免的案例。
再從本次金融危機爆發的過程和根源看,從2007年次貸危機爆發以來,全球的金融資產和大宗商品已基本完成了價格的去杠桿化。目前金融危機主要在商業銀行領域蔓延,而美歐等國的商業銀行是否會大面積破產,并引發全球更嚴重的金融危機呢?可能性非常小。
首先,各國政府對處于困境的商業銀行正在采取注資和國有化等風險隔離措施,這種接管商業銀行的手段是1929年大崩潰后人類應對金融危機的基本經驗之一,從歷史來看,還是能起到相當大的作用。
第二,金融危機的最大破壞在于其不可預測性,在人類意識到其已經造成很大破壞的時候,也就到了尾聲,但當各國采取了大規模的干預計劃之后,金融危機本身再爆發的可能性已經不大,再發生所謂的第二波只是恐慌情緒的蔓延而已,并非新的開始。
盡管如此,筆者非常同意大多數經濟學家對金融危機“尚未見底”的判斷。在對商業銀行的救助活動正式見效之前,絕對不能盲目樂觀。就實體經濟而論,則不妨悲觀一點,因為歷史上由金融危機引發的實體經濟衰退和蕭條,鮮有兩三年就觸底反彈的可能,一般衰退的周期平均在5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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