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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有媒體報道財政部正在醞釀個稅深層次改革,改革規模可能比增值稅改革大十倍。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向記者明確表示,“個人所得稅法近期不會有大的修訂”。“在今年全國人大會上可能有討論,但要通過今年的立法機關對此進行修訂,可能性比較小”。(2月10日《法制日報》)
圍繞“個稅起征點”的各種討論和爭議,可謂層出不窮、相當熱鬧——許多懸殊不同的調整方案“傳聞”不絕如縷。但下面的討論爭議盡管熱鬧,上層的反饋卻一直顯得風平浪靜、波瀾不驚——有關部門很少對此作出明確具體的回應,即使有所表態,往往也充滿了含糊籠統的意味。
“上調個稅起征點已經成為社會共識,目前調整個稅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費,是個稅調整的好時機”,這是日前包括吳敬璉等在內的五位著名經濟學家所做出的一致判斷。所以有此判斷,不僅是因為,此舉有利于減輕居民的總體稅負,增進他們的消費能力,進而刺激經濟的平穩增長。更在于,從賦稅公平的角度來看,對個稅實施包括起征點在內的深層次改革,有助于促進收入分配問題上的社會公平,并緩解因此帶來的種種社會矛盾和不平感。
顯然,如果財政部回應屬實,那必然意味著,個稅改革的“路線圖”及其相應的具體內容,到目前為止仍是含混不明的,“好時機”將很可能再次被延誤、錯失。
當然,個稅改革尤其是深層次的全面體制改革,難度和阻力可想而知,但與改革所帶來的種種長遠社會公共利益相比,這些難度和阻力顯然不能也不該成為遲遲不動的理由。所以,無論如何,在“基本方向已經確定”之后,個稅改革都有必要盡快擺脫目前含混的狀況,制定出一個詳盡周詳的實施“路線圖”,進而按圖索驥地付諸行動,以便回應廣大納稅人和社會本身對此的由衷期待和迫切需要。(湖北 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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