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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據《每日經濟新聞》1月16日報道,自去年底以來,多家大牌房企旗下的樓盤相繼遭遇了業主集體拒絕收房事件。業內人士預測,大批2007年末、2008年上半年銷售的商品房,將集中在今年竣工并交房,屆時,會有更多的業主因為房價下跌而拒絕收房。
據《每日經濟新聞》1月16日報道,自去年底以來,多家大牌房企旗下的樓盤相繼遭遇了業主集體拒絕收房事件。業內人士預測,大批2007年末、2008年上半年銷售的商品房,將集中在今年竣工并交房,屆時,會有更多的業主因為房價下跌而拒絕收房。業內人士估計,今年將有6億平方米的待竣工房,這對眾多房企來說,無疑是一場考驗。
就報道來看,目前業主退房的理由主要有:小區各種花枝招展的廣告規劃內容和實際情況不一致;建筑面積嚴重縮水;裝修材料比如潔具變了,說是日美的牌子現在是廣東佛山的;還有電梯、門窗、地板和上下水的不通……基本都是質量問題。
有趣的是,現在業主所說的這些質量問題,在幾年前業主基本上不會提出來。因為在那一時段,房價的上漲完全可以彌補房屋質量帶來的損失。何況當時地產商正愁房子賣得太快,手里房源少呢。業主要以質量為理由退房,地產商是歡迎的。
如今,價格波動雖然上不了退房或拒絕收房的法律臺面,也無法在合同契約里進行補充,但價格掉轉向下,還是挑戰了舊契約的利益格局。舊契約雖然條理分明,并且是包含政府權威在內的格式合同,但這個契約恐怕沒有顧及地產產品的特殊性:地產市場在滿足“居者有其屋”的剛性消費背后,還是一種投資行為,也即,地產市場還是消費者和地產商共同進行地產市場投資的領域。是一個充滿風險,需要大家理性選擇投資機會的領域,而不能把它理解為和家庭購買電視機一樣簡單的經濟行為。
現在出現大面積拒收和退房事件,其核心,反映的是所有參與者都缺乏承擔投資風險的契約精神。
這首先表現在地產商身上。他們在賣方市場的情況下,根本不在乎消費者對房屋的消費品權益要求,只顧根據市場行情的上漲,大量開發作為投資品的房子,鼓吹上漲收益,故意不說投資有風險,有全行業失約在先之嫌。
業主心里想著價格,嘴上說著質量,反動的即使合情,也未必就有理,甚至在大部分情況下,難以合法。
在股票市場,“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已成共識。但要說“買房有風險,購置需要謹慎”卻很難。因為即便大家都知道這是投資品種,它仍然附著了太多的道德意味。誰都知道“買房有風險”比“大庇天下寒士”理性、客觀,但有多少人敢大聲講出來呢?
現在有不少地產商從各種角度安撫業主。效果怎樣還看不出。但無論如何,袖手旁觀也好,以“愛國”的名義叫賣也好,都抵擋不住契約合同正遭受到的利益挑戰。
撕破一張具體的合同并不難。難的是假如契約合同本身就不公平,如今得不到執行,那么這筆舊賬怎么翻?認定它是地產商欺負消費者?還是消費者誤判趨勢,現在房價走低,于是吃虧撒潑?又或是在這個游戲中,政府監管不力?
無論如何,退房事件都在考驗當下中國的契約精神,更在檢視我們現有的契約制度。樂觀地看,或者這么一逼,我們才知道契約制度本該保護什么——是針對利益,公平分配?還是建設利益談判的合理程序和執行環境?更樂觀地說,退房事件或許是中國契約精神和新制度見分曉的時刻。(作者系獨立財經觀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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