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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舸
衛生部印發了《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第一批)》,如:饅頭違法使用漂白劑硫磺熏蒸,油條過量使用膨松劑,水果凍著色劑、防腐劑的超量或超范圍使用等名列其中。(相關報道見4版)
衛生部印發首批非法食品添加劑名單,并輔之以全國范圍內的專項整治,不過是未來某個強大的、公眾足可托付信賴的食品流通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中的某一步驟而已。根據國際先進、成熟的食品流通監管經驗,以及近年來中國食品安全事故的教訓,我們認為,這個流通監管體系中,還應具備其他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來進行完善、補充。
長期以來,食品消費領域存在的各種衛生安全問題極大地困擾了民生,其背后諸多行業管理的體制弊端自是不言而喻。近年來,民眾熱議的“十個‘婆婆’管不好老百姓一頓飯”,就尖銳地道出了這種體制之困。因此,解決食品安全衛生問題,首先就是一個科學、合理界定和劃分管理權責的問題。
同時,規范市場秩序還須市場力量和消費者自發的維權熱情的配合,F代市場經濟體系中,這樣的力量其實無處不在,它既包括由廠商組成的行業協會,也包括各類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在一個正常的體制環境下,強大的行業協會和消費者維權行動可確保對于行業的有效管理和不法企業的“高壓”,對市場生態起到有效的自律、凈化作用,從而讓政府管理事半功倍。遺憾的是,在以往消費市場管理和安全整頓中,這些市場的力量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行動往往是付諸闕如的,“收錢發獎”和消費維權中“沉默的羔羊”倒是層出不窮。
與此同時,行政監管必須仰賴于科學的市場檢測體系。然而,食品安全的日常系統性監測與評價資料缺乏,卻是食品監管體系長期存在的重大隱患。食源性(生物性與化學性)危害是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的主要問題。有專家指出“三鹿事件”的產生就是由食源性危害肇始。在化學污染方面,美國建立了近20年來動物性食品中農藥等殘留量資料;而我國在一些重要污染物,如農獸藥、重金屬、真菌毒素等方面僅開展了一些零星的工作,缺乏系統的監測數據。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印發首批非法食品添加劑名單并予以專項打擊,與以往食品退市制度、強制性印制“QS”標志等制度的實施,在現實食品流通監管體系中究竟能夠發揮多大的作用,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善公眾對于食品安全的信心還是個“未知數”。但就一個基本的監管理論而言,任何一個有效的監管體系,不是取決于其中某一環節的優異表現,而是同一體系中所有環節的共同作用,才能發揮完整有效的監管功能,從而構建成強大的監管體系。依循權責對等原則建立的分權與授權界限劃分、行政與法律問責體系完善,激發民間自治力量與智慧的行業協會、消費權益保護組織、輿論監督與民眾舉報渠道暢通,以及更具現實理性與符合市場規律的市場監管細化,乃至更高層次的消費者保護制度、國家賠償制度等等行政司法制度完善,才能依托起根本性的食品安全解決方案。(作者系媒體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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