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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昨日就前不久出臺的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回答了記者提問。
這位負責人表示,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生態環保、自主創新等方面建設和災后恢復重建,到2010年底約需投資4萬億元,中央擬安排1.18萬億元左右,帶動地方和社會投資共計4萬億元。其中,加快建設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約18000億元。中央提出的4萬億元和地方提出的10多萬億元投資需求,兩者在口徑上是不一樣的,但會有重疊的部分。
這位負責人說,4萬億元安排情況是: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約2800億元,加快建設農村民生工程和農村基礎設施約3700億元,加快建設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約18000億元,加快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約400億元,加快建設生態環境工程約3500億元,加快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約1600億元,加快災后重建約10000億元。
對于“中央提出4萬億元投資需求,地方提出10多萬億,兩者是什么關系”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4萬億元是指此次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安排的六個方面和災后重建所涉及到的項目,到2010年底約需總投資規模,其中中央擬安排1.18萬億元左右。地方提出的投資數據,是有關地方根據新增中央投資安排的方向并結合本地實際,提出的今后一段時期本地區建設項目投資規模。
從投資內容看,地方提出的投資數據涉及的范圍要寬一些,有的包括了電廠、煤礦、工業項目,有的包括了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有的還包括了地鐵、公交樞紐等城市基礎設施。各省數據涉及的范圍也不盡相同。從實施時限看,4萬億元投資是指2010年底前的投資需求。一些省份提出的時限不盡相同,有的是今后兩年,有的是三年,有的是未來五年。總之,兩者在口徑上是不一樣的,但會有重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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