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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豐慧
北京市將選擇部分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通過政府收購等方式,轉化為保障性住房或限價房進行銷售。
此做法對于解決低收入者住房、加快保障性住房進度十分有利,購買現房總比新建要快得多。有兩個致命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一是此做法有維護高房價之嫌疑。政府拿錢購買市場上的現房,必然推動市場需求,結果維持的是高房價。二是政府以市場價格購買普通商品房,又以低于市場價格轉化成保障性住房或限價房進行銷售,政府必然要倒貼中間差價,這個差價必然落入開發商的腰包。此種做法等于政府白白給開發商送錢。
那么,購買普通商品房的資金從何而來呢?筆者猜測有兩條渠道,要么政府從財政資金(包括土地出讓金)中拿錢,這個應該比較難,因為財政資金僧多粥少,這就決定極有可能從這次擴大內需資金中出錢。這種利用擴大內需資金托市維護高房價,把內需資金送入開發商腰包的做法,嚴重違背中央擴大內需的精神。
落實中央擴大內需舉措和資金決不能走樣和變味。在建立保障性安居住房上,必須按照中央要求新建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決不能用擴大內需資金購買現有市場商品房來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那樣的話,擴大內需資金將大大失去應有效果。必須清楚認識到,賣現有房拉動經濟效果比新建房差得多。中央提出的建設經濟適用房與廉租房等低價房屋滿足低收入人群,既能刺激經濟又能平息社會公眾對高房價日益增加的不滿情緒,決不能變味,要不折不扣落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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