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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霆軒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今天起,我國將適當提高紡織品、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稅率,同時提高抗艾滋病藥物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為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減緩因國際市場需求減弱而引起的我國出口增速下滑。適當上調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退稅,確有其必要性,但對于這一調控手段所能達到的實際效果,不宜過于樂觀。同時還必須清楚地意識到由此引發的問題,并謹慎加以對待。
首先,我國目前的出口貿易結構,制約了上調出口退稅對促進出口的效果。
出口退稅,是根據出口商品在出口前各項環節中繳納的增值稅或間接稅,在出口時按一定比例退還給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可以降低企業成本,從而提高產品利潤率和國際競爭力。但對于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兩種不同的生產方式,出口退稅所產生的影響是完全不同的。
我國的出口貿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兩種。其中加工貿易已占據我國出口半壁江山。對一般貿易而言,上調出口退稅,意味著國家返還給企業的增值稅增多,對企業的幫助是直接的。
加工貿易,分為來料加工和進料加工兩種。在來料加工中,我方與外商只是委托加工關系,進口料件及加工后成品均為外商所有,出口不享受退稅。在進料加工中,海關暫緩征收料件進口全部稅款,加工成成品出口后,可以退還成品所對應料件的進口環節稅。但由于進料加工首先取決于“進”,在當前國際經濟環境惡化、投資者普遍缺乏信心的情況下,沒有大量料件進口做前提,國家單方面上調出口退稅,很難收到明顯的促進效果。而另一方面,加工貿易出口增速的下滑,又高于一般貿易。據海關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8月,全國加工貿易出口增速16.2%,遠遠低于一般貿易26.5%的增速。
因此,在上調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退稅之后,還應盡快對加工貿易政策進行相應調整,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出口,減小國際經濟形勢惡化對我國造成的不利影響。
第二,我國現行的出口退稅機制,不利于調動出口企業所在地政府的執行積極性。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由出口企業所在地政府,按照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比例,給予出口企業退稅的原則。由于增值稅貫穿于產品生產全過程,出口企業所在地不可能收取出口產品所含的所有增值稅,但卻要承擔全部應由地方財政負擔的出口退稅,造成了“征小稅、退大稅”的問題。這種情況在出口退稅較低時尚不明顯。此次出口退稅上調后,這一問題將凸顯,會給出口企業所在地政府造成較大的財政壓力。特別在當前,國內同樣面臨消費需求不足,地方政府財政日趨緊張。出口企業所在地政府從自身利益出發,不僅不會積極執行中央的調控政策,甚至還會限制本地企業出口外地產品,或者拖欠出口退稅。這將嚴重打擊本已陷入困境的出口企業。
第三,從長遠來看,此次上調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退稅,不利于我國經濟結構調整。
經濟發展主要靠政府支出、國內消費、出口三部分拉動。由于我國國內消費不足,造成經濟發展過多地依賴國外市場。國家為刺激出口上調出口退稅,這將使國家稅源減少、稅收量不足,勢必會減少在國民福利方面的投入,國民則以提高儲蓄、減少消費來應對。國內消費的減少,又使國家經濟更加依賴國外市場。于是形成了:出口減少—上調出口退稅刺激出口—減少國民福利投入—國內消費減少—更加依賴國外市場—再上調出口退稅的惡性循環。
上調部分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退稅,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出口企業當前所面臨的壓力,短期內會有助于穩定國內經濟,但長期來看卻不利于我國經濟結構的調整。
(作者單位:海關總署上海歸類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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