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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記者 甄愛軍
在當前的情況下,《反壟斷法》的出臺和實施面臨著一種艱難的平衡。它一方面要保護我們尚不壯大的本國企業特別是涉及國計民生的企業免遭國際大鱷的侵吞,因此需要給本國企業提供各種便利,讓它們迅速地做強做大;另一方面,它又要保證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不受到壟斷企業的侵犯。由于它的目標是多重性的,這就使得它在制定和實施的時候必定面臨著一種艱難的平衡。
由于新中國的經濟發展過程當中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計劃經濟時期,因此,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時,許多主管部門難免會依然帶有一些沒有褪盡的行政性管理的色彩,一旦遇上了問題,有關部門不是積極開動腦筋通過市場競爭的方式來做強自己的企業,而是走回計劃經濟的老路,試圖以簽訂價格聯盟、限制外地商品流入等行政性措施來干預市場競爭、干預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這也就是為什么消費者會感到行政性壟斷是當前最急需解決的問題。
再從企業的層面來看,國內目前處于領先地位的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就和地位,往往是與生俱來的優勢所造成的,并不是市場競爭的結果,因此在遇到強大的競爭對手時,它們想到的不是如何通過提高生產效率的手段來提升自己的競爭力,而是試圖通過價格壟斷等不正當的措施來打壓對手,繼續維持自己的領先地位。這些手段都是非市場經濟的,都是不可取的。
當然,反壟斷并不是要將尚未成熟的民族企業尤其是關乎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完全置于不管不顧的地位,事實上,即使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對于本國的重要企業如石油、交通、電信、電力等企業也有相當的保護措施,不允許被國際的強勢企業過分染指。但是,這種保護應該是適度的,而不應是大包大攬式的,我們的民族企業最終應該通過市場競爭的充分磨礪成長為“暴風雨中屹立不倒的青松”,而不是溫室中的花朵。在這種前提下,我們的保護措施只能是有限的、適度的,并且是逐步減少的,而不應該反其道而行之。
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我們的企業僅僅是靠著天時、地利的優勢而維持著在國內的行業領先地位,這種地位會是穩固的嗎?不通過弱肉強食的搏殺,我們的企業能走出國門,成長壯大為世界級的優秀企業嗎?明眼人恐怕都會得出否定的答案。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的企業家和管理者就不難在當前的形勢下作出正確的選擇。
正因為擔負著雙重的責任,所以《反壟斷法》在具體執行當中也會面臨著這樣或者那樣的困難,不過,只要我們堅定走市場經濟道路的決心和信心,我們應該能找到兩全齊美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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