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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仇富情緒主導個稅討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10:12 新京報
全國政協委員、玖龍紙業董事長張茵主張“把月薪10萬元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45%減至30%”的提案遭受到密集炮轟,質疑者聲稱,“張茵只代表她所處的富人利益集團”、“給富人減稅加劇貧富分化”。 遠距離觀察此事件,這只不過是民眾的仇富心理在個人所得稅改革上的最新體現罷了。改革開放過程是伴隨著一部分人利用“雙軌制”等諸多體制漏洞實現了“先富”,而部分官員貪污腐敗的“一人升天、仙及雞犬”現象以及壟斷企業利益集團的超額利潤,都使得中國多數富人帶有無法抹去的“原罪”。 仇富心理的存在雖具備一定的合理性,也在某種程度上能使政府加大對貧富分化現象的關注,但作為一種根本上非理性的心理,它也會在某些時候成為政策正確制定的阻礙。而關于個稅改革的討論就是一例。 實際上,張茵所稱“國內對富人征稅比率過高”的情況的確存在,尤其在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比較中,體現得更為具體。 如果一位年薪50萬元人民幣的管理人員在中國香港工作,其邊際稅率為7%,應納稅額25000元;若在內地工作,邊際稅率高達25%,納稅額接近10萬元。中國目前個稅稅率為5%-45%,為每級遞增5%的9級超額累進稅率,起征點為2000元。最高稅率45%的標準高于美國的35%,英國、法國和日本的40%。也許一兩個富人“出走”對中國來講并沒有什么損失,但如果超高的稅率影響到數以萬計的高端人才留在何處,以及跨國公司將總部設在何處的決定,這對中國整體經濟的影響可就大了。正如有支持張茵的網友提到,“中國要發展,就必須讓富人來中國,不能只看到那5%的‘蠅頭小利’。這樣雇傭的工人就多了,生產的東西也多了。” 換句話說,降低富人的稅率,可能使富人避稅所導致的稅收流失更少。低稅率會促使國內更多的富人產生、國外的富人也會更多地到來,稅基的擴大反而可能帶來富人個稅整體收入的增多,這不就是開放經濟體的“拉弗曲線”嗎? 而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對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與降低富人個稅稅率并不矛盾。解決辦法很簡單,將最高個稅稅率降至30%的同時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也許是5000元/月,也許是8000元/月)。這種方式的個人所得稅改革不僅起到了累進稅率對收入分配差距的調節作用,同時也增加了普通民眾的可支配收入,鼓勵了富人及其公司來華經營。 此輪在個人所得稅問題上所謂的“仇富”爭論上,如果提倡減稅一方失利,在某種程度上意味著中國當前主流意識形態已經為市場經濟道路設置了障礙。(李明旭)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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