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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號提案與民主稅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8:24 中國青年報
吳睿鶇 “我國資本市場的稅收政策應該以合理投資為導向,倡導長期投資、抑制短期投機、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扶持中介機構健康發展為政策取向,建立起多層次、多環節、協調征管、體現公平的資本市場稅制。”(《上海證券報》3月3日) 這份由民建中央提交的《關于完善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提案,成為今年全國政協編號為“0001號”的提案。這意味著,民建中央這份重量級提案,注定將成為今年兩會熱議話題,這不僅對資本市場稅收政策的構建起到促進作用,更為重要的是,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公平公正的稅收環境。 從這份提案來看,建立多層次資本稅收體系的構想,非常具體與“豐滿”。無論是印花稅稅率設計,還是投資所得稅與個人和企業所得稅的銜接等方面,都提出了較為客觀和務實的建言。然而,盡管民建中央“0001號”提案中的制度設想,能得到大家的認可和肯定,但是,筆者覺得,要想讓資本市場稅收體系,成為質量和品質皆為上乘的公共政策,必須堅持兩項前提條件:一是民主稅政,二是稅收法治。否則,即便有了完善的資本稅收體系,也會演變成空中樓閣,執行起來變質變味。 所謂民主稅政,就是指政府一切征稅活動,需要最嚴格的民主控制和暢通的利益表達機制,以使民眾的意愿能夠真正地約束征稅權,使稅收不至于違背民眾的意愿,而變成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工具。 稅是民眾與國家之間發生最直接、最廣泛關系的領域。在一些國家,民主稅政已成為政府的自覺行動。人民代表或議員可以代表人民與政府協商,對每一項稅收,包括涉及到稅額和稅率等問題,甚至于征收或廢止某一稅種,都要進行充分博弈,各利益主體進行充分的討論和議價,任何一方都沒有單方面定價的特權。 在我國,民主稅政尚未萌芽,民眾在稅收上沒有任何發言權。譬如,近段時間來,開征資本利得稅的消息就在股市里鬧得沸沸揚揚。雖然后來一則“3年內不征資本利得稅”的傳聞令投資者稍感安慰,隨后又有“權威人士”表示“我國尚無征收資本利得稅的計劃”。很明顯,這是民主稅政缺憾最為具體的表現。 從稅收法治來看,也來不得半點樂觀。一項統計顯示,我國現行稅收行政法規大約有30部,有關稅收的部門規章有50部,其中,經人大立法的只有《稅收征收管理法》、《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三部法律,即便如此,在這行政為主導的稅收法規體系中,有相當數量的稅收行政法規、規章并未得到法律授權,而是由國務院,甚至國家部委自行決定的。 就拿印花稅來講,按照稅收法定原則,稅率由1‰上調至3‰,應由法律進行規定,或者由法律制授權國務院規定,但在去年印花稅政策變動時,我們根本未見到任何相關法律規定或者授權,而是由部委自我授權進行稅率調整的。 所以,筆者以為,現在比“0001號”的提案更為迫切的是,要盡早構建國家稅收兩個內核:民主與法治。惟有稅收政策在制定過程中,嚴格按照稅收民主與法治程序,來進行制度設計、安排和執行,這不僅會符合民意,更能體現稅收公平公正的本質要求。資本利得稅開征傳言和“5·30”事件,也根本不會發生。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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