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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睿鶇:中石化獲財政補貼 人大同意了嗎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8日 10:14 紅網
記者從可靠渠道獲悉,中國石化母公司中石化集團很可能已經獲得了政府給予煉油板塊財政補貼的批文。業內人士指出,母公司得到補貼并不需要進行公告,其中有多少補貼給中國石化將是問題的關鍵(《中國證券報》2月26日)。盡管中國石化集團并未向社會公布具體的補貼數字,但是由于獲得了中央政府補貼的紅頭批文,這意味著中石化煉油板塊將得到一大塊財政“蛋糕”,已變成板上釘釘的事。 記得中央財政2005年和2006年曾分別給予中石化一次性補貼100億元和50億元時,都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反應。從兩次社會輿論導向上看,公眾大都對兩巨頭在超強盈利能力、員工享受著高收入高福利、以及管理成本高運行效率低的背景下,而收取財政“大禮包”,表示出強烈反感和質疑。 反感歸反感,質疑歸質疑。國家財政部每年給石油巨頭發“紅包”,似乎成為一種慣例,變得風雨無阻,雷打不動。既然國家給中石化財政補貼的事實不可逆轉,因此,筆者覺得,與其在該不該發財政補貼層面上糾纏,倒不如集中目光關注石油巨頭,在獲取財政補貼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原因是在前兩個年度,財政部為中石化企業發“紅包”過程中,沒有按法定的“套路”出牌。具體講,2005年,財政部從中石油上繳的所得稅中,直接退庫100億元,彌補中石化煉油項目虧損。對財政部的所作所為,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200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上作《關于200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的審計工作報告》時曾嚴厲指出,財政部從中石油上繳的所得稅中退庫100億元,彌補中石化煉油項目虧損,這種暗抵收入的做法違反了“收支兩條線”原則。(《第一財經日報》2006年12月27日)在明知違反“收支兩條線”的情況下,2006年財政部依然如故,按同一方式補貼中石化50億元,國家財經紀律仍未正常遵守。 其實,違反“收支兩條線”并非是最可怕的,更為嚴重的是,財政部沒有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直接將100億元補貼打到中石化的賬戶上。這才是在依法治國的語境下,最不能容忍和恣意回避的。 《預算法》第五十四條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對于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必須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和批準,未經批準,不得調整預算。”很明顯,如果財政部想繼續補貼石油巨頭,按照規定,應當由財政部編制專門的預算調整方案,經國務院審定后,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獲批準后方可實施。 所以,在筆者看來,現在值得關注的是,既不是中石化已得到具體的數額補貼,更不是國家財政補貼批文的詳盡內容,而是此次的財政補貼是否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換句話講,這些財政補貼,編制預算調查方案了嗎?經國務院審查了嗎?最后經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嗎?這一連串的問號,亟需財政部或者中石化有關負責人,站出來解釋和澄清,以盡早回答公眾心中的種種疑惑和不解。(吳睿鶇)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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