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薇
備受關注的物業稅估計在短期內難以開征,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近期表示,目前正在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的北京等城市在近兩年內都不可能開征物業稅。理由是,物業稅涉及的方面太多,“現在房地產部門、金融部門和稅務部門都沒有完全聯網,根本無法進行信息共享,開征物業稅從何談起?”
這一報道頗令民眾驚愕。從2003年開始,我國就在北京、遼寧、江蘇等10個省市分兩批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這些省市的物業稅試點雖然都屬于“空轉”,沒有實際收稅,但一切工作步驟都和真正收稅一樣。倘若“根本無法進行信息共享”,這些地方的試點工作是如何進行的呢?信息共享機制即使缺位,早在2003年也應該發現并著手解決了,經過長達五年多的時間,信息共享機制為何仍然沒有建立起來?
物業稅征收需要一個重要的條件,即完備的房屋產權信息體系。早在1998年1月,《城市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即已經開始施行。該辦法為建立完備的房屋產權信息體系創造了條件。但是,我國房屋產權登記制度存在著一些明顯缺陷,土地登記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登記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這種分開登記的做法既不利于當事人查閱登記以便獲取全面的交易信息,也不利于對民眾不動產產權的保護。但是,這種信息的割裂并非不能解決。在網絡高度發達和普及的今天,相關信息的對接和共享并非難事。
并且,已經頒布實施的《物權法》,以專門章節對不動產登記制度作出了詳細規定。《物權法》明確規定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同時,《物權法》明確了不動產登記的效力,確定了不動產登記程序,健全了不動產登記類型,還規范了登記當事人和登記機關的賠償責任。我國不動產登記制度已經在法律上與國際接軌,這為房屋產權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解決了最大的一個難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為何還繼續深受信息不能共享之困?我國在對第二套房提高貸款門檻之后,同樣面臨著這一障礙。一些銀行提出,由于房屋產權信息根本沒有實現全國聯網,每辦一筆貸款都到房管部門查找資料,不僅銀行的工作量太大,房管部門也受不了。言外之意,房貸新政實施成本太高。信息難以共享的狀況,已經成為宏觀調控執行過程中的一個絆腳石。不僅如此,炒房的盛行,腐敗官員一人擁有多套住房等現象,都因為不動產信息共享機制的缺位而得以隱藏下來。
不動產信息并不屬于某個部門,這種信息屬于公共信息,任何部門沒有拒絕讓其他部門及民眾分享信息的權利。當今社會已經步入信息共享時代,軟硬件的發展為實現信息共享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加之法律障礙的解決,有關部門之間在信息對接方面的錯軌,顯現出來的其實是一種不作為。
現在要做的,不僅是政府部門之間信息的對接與共享,還應包括相關信息與民眾之間的對接和共享。事實上,凡是建立完備的不動產信息登記制度的國家,不動產信息都是透明與公開的。這種完全的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不僅有利于在民眾的監督下剔除虛假信息,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同時,也利于整個社會財產透明度的提高。這不僅可以幫助我們解決一直困擾我們的腐敗難題,也有利于全民財產的保護,當然,也有利于政府部門及相關機構效率的整體提升,可謂一舉多得。
因此,面對“現在房地產部門、金融部門和稅務部門都沒有完全聯網,根本無法進行信息共享,開征物業稅從何談起?”的說法,公眾有理由知道,有關部門之間的“完全聯網”與“信息共享”何時才能實現,政府有必要給出一個時間表。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