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務派遣是誰的機遇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7日 16:31 經濟觀察報
高琨 孫斌 在新《勞動合同法》(下簡稱“新勞動法”)還未實施之前,有關于對派遣行業何去何從的質疑聲無數,甚至很多專家學者都斷言,這會是勞務派遣行業毀滅性的災難。 新勞動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臨時性規定派遣時間不得超過半年,如此 “三性”的規定非常嚴格地界定了勞務派遣公司的業務范圍,而在過去,任何崗位、任何時間期限都可以起用勞務派遣。 很多企業都犯了同樣的“心病”,實施后,怎么與勞務派遣企業合作;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合同必須簽訂兩年,而只想用一年怎么辦;是否會提高管理費等等問題。 這表面上大大減少了勞務派遣的需求量。對那些規模還不是很大,資金不是很充裕的勞務派遣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副所長、國務院《勞動合同法》立法研究專家組核心專家彭光華教授認為,不得自派、轉派、再派都對勞務派遣企業是一個嚴格的牽制,尤其是那些之前一直以轉派的方式盈利的勞務派遣企業。 這種陣痛與恐慌不僅僅出現在勞務派遣公司身上。 高級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梁智向記者介紹,2007年11月9日,國有銀行的地方分行,一位工作了十多年的代辦員在無任何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威脅當場和其所在的銀行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而與另一家他們一無所知的勞務公司簽署合同。 梁律師當時拿到這家銀行一名員工提供的勞務派遣合約,他按照合約上的勞務派遣公司名稱到當地的工商部門查詢發現,這個公司在2007年3月剛剛變更為注冊資金50萬元(新勞動合同法第57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萬元),主營業務變更為勞務機構,而之前,這個公司只是一個做運輸配載、職業介紹的小門面。 梁律師說,據這家機構的員工透露,在四川省內,幾乎每個城市都有一個獨立的勞務派遣公司與這家國有銀行地方分行簽訂合同,比如瀘州、自貢、達州、涼山等等。 據梁律師調查,這些為國有銀行服務的勞務派遣公司,是否為自設不可查,但大部分為去年剛剛注資成立的,均采用自然人身份注冊。 彭教授說,我們也發現,很多勞務派遣公司都只能處于表面合法狀態。不得不承認,勞動合同法在勞務派遣這塊確實有很多不確定性,讓派遣行業很難操作。 勞動合同法對企業的要求越來越高,大家不得不面臨怎樣更加適應市場和法規的變化。勞動合同法課題組組長常凱在接受采訪時說,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于勞動派遣企業,成于轉型,毀于規避。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來源:經濟觀察報網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