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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體系有望成熟完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16:30 上海金融報
記者 張文績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近日向新聞界通報綠色信貸第一階段的進展。他表示,雖然經過半年的推進,綠色信貸取得了階段性、局部性成果,但大面積推進還面臨不少制度性和技術性的困難。有消息表明,國家環保總局將繼續和各金融部門通力合作,并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聯合證監會、保監會等部門推出兩項新的環境經濟政策———綠色保險、綠色證券,并推出綠色信貸指導目錄,努力構建成熟的綠色金融體系,推動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綠色信貸仍有諸多困難 2007年7月,環保總局、人行、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標志著綠色信貸這一經濟手段全面進入到我國污染減排的主戰場。自政策發布后,全國20多個省市的環保部門與所在地的金融監管機構,聯合出臺了有關綠色信貸的實施方案和具體細則,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對“兩高”行業的企業貸款應予以限制,甚至拒絕。另一方面,國家環保總局向人行征信管理局提供了3萬多條企業環境違法信息,供商業銀行據此采取停貸或限貸措施。 據了解,綠色信貸計劃出臺后,工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一些省份的金融機構積極支持環境執法,有的嚴格控制向“兩高”行業貸款,有的建立信貸“環保一票否決制”,對不符環保政策的項目不發放貸款。此外,部分地區政府也推動了綠色信貸的實施。 然而,國家環保總局網站近日的一份聲明稱,綠色信貸目前只取得了局部性、階段性成果,與預期的目標相比還有不小的距離。主要原因是還有些省份和金融機構,并沒有實行實質性的綠色信貸政策;即使實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階段。潘岳認為,這一方面固然是因為綠色信貸只是剛剛起步,還面臨著認識、基礎和信息等多重制約;另一方面更是因為,高污染高能耗行業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護,還有利可圖,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業,因而很難大幅度削減信貸規模。 系統性政策保駕護航 潘岳指出,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情況,直接關系著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其他政策的出臺和實施,進而直接影響整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立的速度和質量。為此,國家環保總局下一階段將加快研究環境稅、生態補償、綠色證券、綠色貿易、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與環保信貸政策形成合力。 據了解,綠色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污染突發事故受害者進行賠償,一方面可減輕政府與企業的壓力,另一方面又可增強市場機制對企業排污的監督力量。目前,環保總局已與保監會成立合作機制,準備在有條件的地區和環境危險程度高、社會影響大的行業,聯合開展試點,共同推進環境風險責任的強制保險立法。 有關人士透露,目前國內有相當多的中小型污染企業采取民間融資或自籌資金等渠道進行融資,基本上不向金融機構貸款。在這樣的情況下,綠色信貸對這些量大面廣的污染企業頗為無奈。對此,綠色證券能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就綠色證券來說,環保總局聯合證監會等部門,在上市融資和上市后的再融資等環節,審核企業環保事項,環保不過關,則不能上市或再融資。據悉,即將發布的綠色證券新政除了上述內容外,還有其他新的、系統性政策。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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