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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納稅人為何得不到尊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18:48 浙江市場導報
中國納稅人為何得不到尊重? 練洪洋 “一些公務員一方面習慣于稱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另一方面卻總是不自覺地把自己當成了群眾的‘主人’;把群眾納稅視作理所當然,卻不把為納稅人盡職服務看成分內之事。”云南省政協委員袁野提交提案,建議:給全省公務員上一堂以“尊重納稅人”為主題的思想教育課。(《中國青年報》) 中國納稅人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具體表現在:一方面,政府花錢不受監督,納稅人無從問責;另一方面,納稅人從政府那里得到的服務又是低效的。在不少公務員頭腦中,根本沒有“納稅人”的意識,沒有“服務”的觀念。 中國納稅人為什么得不到尊重?說起來很簡單,那就是納稅人權利的缺位,有納稅,無權利。對公務員的所作所為,沒有絲毫的博弈、控制能力——既不能用輿論監督去問責,更無法用票選去換人。權利的虛置,使中國的“納稅人”成為一個幾乎虛無的政治概念。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今天這種局面,與長期以來中國傳統的儒家文化強調個人對社會、對他人所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而不強調社會對個人權利的界定和保護有莫大的關系,而最根本原因的還在于體制之弊,一方面是政治體制。長期以來,社會權利關系失衡——倚重公共權力,忽略公民權利,使公民社會發育不良;另一方面,是稅收體制。在我國的稅收立法和實踐中,納稅人都以納稅義務人的身份出現,而忽略了其權利人的身份——政府一直強調納稅是每位公民應盡的義務,而對納稅人的權利幾乎只字不提。 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權利義務應該是對等的,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原則。納稅行為在西方公眾看來,是納稅人向政府贖買權利和服務的贖金,只有在權利得到尊重,服務得到滿足時,才會心甘情愿地納稅。當然,政府也在為公眾提供相關的服務、盡自己的義務中得到相應的權力、權利。在這一相互實現權利與義務轉換的過程中,順利地實現納稅人監督政府,使得政府自覺地尊重納稅人,重視納稅人的意見。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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