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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都不是好東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4:44 華夏時報
吳木鑾 香港城市大學 訪問學者 1月15日,香港再次被美國傳統(tǒng)基金會和華爾街日報評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系,這是香港第14次得到同樣的評價。但是今年的得分略微下降。傳統(tǒng)基金會認為,香港稅率低,政策高透明度,資金進出自由,都是香港蟬聯全球最自由經濟體系的主因。但是,香港電力及公共交通價格方面受到政府管制,這成為扣分因素。 事實上這是非常矛盾的。政府如果對電力和公共交通價格不進行管制,企業(yè)有可能漫天要價,損害市民利益。而如果進行價格管制,就會產生一些問題,怎么管,哪種方式不傷害市場,不損害經濟自由度,一系列問題都需要極為謹慎地處理。 最近,香港特區(qū)政府與香港電燈和中華電力兩家電力公司達成新的《管制計劃協議》,兩家電力公司的回報率從原來的13.5%—15%下調到9.99%。有人計算后認為,如果以2006年數據來測算,香港的電價可能有10%到13%的下調空間。當然,回報率下調也會讓兩家電力公司的收入直接減少50億元。出于環(huán)保和節(jié)能的考慮,協議中也規(guī)定了一些“嘉獎”的辦法,比如減排等,均可以增加回報率的允許空間。所以,最終電力公司的收入減少幅度多大,還要看電力公司自己的潛能和今后的表現。1月8日,兩家公司在香港的股市中對此就有反應。中華電力股價上升2.7%,香港電燈卻下跌2.6%。原因就是中華電力在環(huán)保方面的表現更好,獲得“嘉獎”的可能更大,而香港電燈較弱。 在香港的事例中,一個前提就是,電力供應只有兩家企業(yè)。對于壟斷企業(yè)的價格管制問題,是各國和地區(qū)政府比較棘手的問題。從企業(yè)來說,經理人是向股東負責的,因此利潤越高越好。而政府呢,一方面需要確保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履行得好,比如不能過度排放污染物;另一方面就是保證弱勢群體的利益。即使在通貨膨脹的情形下,政府要保證大多數平民能夠獲得體面的生活。所以,政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進行價格干預。 但是,干預的水平也有好壞。與大陸通常采用成本定價法來進行價格管制相比,香港的做法有可取之處。成本定價最薄弱的地方就是壟斷企業(yè)可以用鋪張浪費,亂發(fā)工資來抬高成本,最終物價局官員大筆一揮,這些鋪張浪費就能獲得合法性。而定額回報率則不會。這個回報率的測算是有依據,政府通常是以同類企業(yè),相似市場的回報作為參照物來核定回報率。在這個利潤的幅度內,企業(yè)可以用來發(fā)工資、回報股東等。利潤是給定的,所以濫發(fā)工資就會引來股東的質疑;而給股東過多的紅利,企業(yè)員工有意見。這是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制約機制。 不過,這種方法也有瑕疵,企業(yè)一般會用盡利潤的上限。在管制之后,該得的利潤企業(yè)不會輕易回報給社會。因此,香港一家媒體稱,中華電力和香港電燈去年的純利分別達到94億元、60億元,但很少見兩個公司回饋市民之舉。 最好的辦法怎么做?只有一條,破除壟斷,放開競爭。香港理工大學陳文鴻的觀點很有意思:“隨著科技進步,能源、電力生產的技術和方法都有大的轉變,規(guī)模效益的因素也不同,因此電力生產行業(yè)的自然壟斷條件已不存在,政府不需要為了保證電力供應而要給單個企業(yè)過多的優(yōu)惠照顧。另外,電力生產已經從社會集中開始走上分散的模式,太陽能、沼氣、風力、余熱利用等等,都可以分散至每戶、每個企業(yè)、多個企業(yè)并存同時競爭的方式。” 陳的觀點事實上觸至根本。筆者也常聞及自然壟斷,似乎只要找到自然壟斷的借口,就有了壟斷并與政府共謀的合法性。事實上,每個行業(yè)是否都需要進行所謂的壟斷、規(guī)模經營,是值得好好考察的。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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