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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漲工資為何引來社會軟對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9日 04:41 華夏時報
本報評論員 徐立凡 中石化醞釀漲工資,方案未定即引來如潮聲討。 這一點也不奇怪。壟斷行業企業的天然地位,已經造成了其與一般社會組織的分化,與一般行業員工的實際收入差距達到5倍甚至更多,又加劇了其成員與其他社會成員的分化。分化阻斷了中石化們與社會的互信,阻斷了其行為可能獲得的社會支持。在某種程度上,壟斷行業企業常游離于主流社會輿論的容忍度之外,常要背負更多關于企業道德的懷疑目光,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是天然的。中國壟斷行業企業的社會角度模糊,決定了他們與社會的“軟對峙”。 在這樣習以為常的社會判斷背景下,具體到此次中石化漲工資引發的爭議,反對者握有比以往更多的利器。其一,就在不久前,以沖抵國際原油價格飆升帶來的損失為由,三大石油巨頭剛剛聯手“逼宮”漲價成功,F在看,漲價后所獲紅利,不僅用于止損,還足夠用于謀福利——當然,只限于內部。這是漲價的最終買單者,即社會的大多數成員不能接受的。其二,中石化對員工低收入的計算當中,有意無意忽略了工資外收入和福利待遇。而經驗告訴人們的是,壟斷行業企業的工資外收入和福利待遇,總是可觀得讓體制外人紅眼。 但在社會標準之外,在另一個價值體系下,中石化漲工資,外人無可置喙。2005年,中石化凈利潤395.58億元,2006年,又猛增到506.64億元。拋開中央財政這兩年彌補的“政策性虧損”150億元,不考慮其贏利來源的壟斷比重,這是一個正常經營、贏利水平良好的企業,企業員工通過漲工資分享企業發展利潤,不但不違背任何企業道德,而且是中國企業應該強化的部分。事實上,這也是目前關于平衡勞資關系的立法進程的一個重要指向。 由此導出的問題是,怎么看待中石化和類似的壟斷行業企業。如果視之為參與市場競爭的企業,則理應尊重企業的自主權。在物價指數上揚階段給員工漲工資不僅毫無問題,而且值得稱贊;如果視之為特定類型、具有戰略意義的官方組織,則在反哺社會的經濟自覺表現不足時給員工漲工資,于情于理俱須商榷。兩個不同標準,導致兩種迥異判斷。 兩種迥異判斷涉及到的根本問題其實就是一個:誰對中石化們漲工資擁有最后的決定權。國資委曾有報告明確提出:中央企業憑借壟斷地位或特殊條件獲得的收益,“不應用于企業分配”,對以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處于壟斷經營領域的中央企業,將由國資委“參照競爭性行業的平均工資或勞動力市場價格,確定其工資總量和水平”。中石化恰是這類企業的代表之一。在企業多數利潤來源于壟斷優勢、“政策性虧損”已經由國家補貼補平的情況下,中石化自行提高工資水平的權力不應保留,而理應上交。去年中期,國企收益權已經劃歸財政部,在去年底,財政部又規定央企全額上交股利和產權轉讓等國資收益。國資委又規定,中石化等18家上交10%稅后利潤。無論財政部和國資委如何定位,無論中石化從哪里支出上調工資的部分,無論這筆錢是否是體制內循環而無需向社會公布,至少,其上調工資方案應遞交財政部和國資委中的一家以求批準。央企利益分配格局復雜無比,將事權交還財政部或國資委,不但有強化程序的一面,還有突破企業自利的狹隘訴求,在更大的格局中探索解決類似事情途徑的益處。 最后,不得不指出,迄今為止,作為上市公司的中石化,在其醞釀漲工資的進程中,罕有股東特別是小股東的聲音。這同樣是件可悲的事。事實上,不僅國資委是中石化的出資人,股民們同樣是出資人。部分出資人無法參與公司的話語討論,從另一方面折射出中石化們迫切需要向完全市場化的方向轉身,否則,尷尬的不僅是小出資人,還有大出資方和國企體制。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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