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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改 錢該花在哪兒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09:55 大洋網-廣州日報
顧昕 新醫改箭在弦上。政府強化對醫療衛生事業的投入已經板上釘釘,但是政府的錢花在哪,如何花,卻是頭等重要的大事。就此問題,存在著所謂“補需方”和“補供方”之爭。2007年12月26日,衛生部部長陳竺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明確提出“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供方和需方”。就此,許多媒體的評論斷定,“補需方”和“補供方”之爭已經畫上了句號。真的如此嗎? 必須指出的是,所謂“補需方”和“補供方”之爭是一場被誤解的爭論。誤解的根源在于爭論各方(包括政府)對于“補供方”的理解各異,因而大家爭論的其實不是一回事。在許多人看來,“補需方”的提出者和推動者反對“補供方”,意味著政府財政一分錢都不能投入供方。這樣的理解純屬誤解。實際上,“補需方”的提出者和推動者真正反對的是一種特殊的補供方方式,即“養供方”——政府撥款加上養人辦機構。 政府的確應該在公共服務的發展上發揮重要作用,但是其具體做法不應該一根筋。除了“養供方”之外,辦法多的是,為什么要在一棵樹上吊死呢? 新辦法之一就是“補需方”。政府認為某一物品或服務應該為全體民眾或者某些人群(例如困難群體)獲得,并且決定為其埋單,那么埋單的方式之一就是“補需方”。政府可以向需要這些物品或服務的人分發專門的代金券,例如食品券、免疫券、教育券、培訓券,然后受益者可以自由選擇有關服務的提供者。 新醫改的報告明確提出政府要加大在公共衛生上的投入。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建立全額預算撥款并管理的事業單位是發展公共衛生事業的唯一之道呢?對于某些公共衛生服務(即所謂“以個人為基礎的公共衛生服務”,例如疫苗注射),為什么不能采取上述“補需方”的做法呢? 新醫改中所謂的“補需方”,特指政府加強對公立醫療保險的投入,即政府以普惠制的方式為所有參保者提供醫療保險參保補貼,同時以選擇性方式為困難群體全額或者部分支付參保費。毫無疑問,針對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補需方”措施,乃是新醫改中最大的新亮點。事實上,正是因為長期以來政府忽視了這種狹義的補需方,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才漏洞百出。可以說,“補需方”的措施受到重視,正是新醫改取得重大突破的標志。 新辦法之二其實就是“補供方”。“補需方”的贊成者絕不反對“補供方”。首先,公共服務應該為所有人所獲得,但是某些地方由于種種原因,供方要么不足,要么能力低下,此時政府當然要為這些地方供方的能力建設提供補貼。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補供方”的舉措,最為重要的實施原則是范圍有限性。政府應該把有限的公共資源用在其他非政府資源不愿意投入的地方,例如農村。至于那些大城市和經濟發達的地區,完全可以放開社會資本的進入。其次,“補供方”究竟補給誰呢?很簡單,誰能提供出資者(這里是政府)所希望看到的服務,就補給誰。至于供方是誰,民營的還是公立的,那是無所謂的。 因此,“補供方”實際上也是一種政府購買,是市場體制下最為常見的一種做法,而“養供方”則是行政化思路的具體體現。把兩者區分開來是十分重要的。當然,在某些地方,供方多元化根本不可能實現,那時政府也只好養一些供方。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經濟與人類發展研究中心)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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